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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养殖场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智聪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动物卫生监督所

摘要:介绍当前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现状,分析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养殖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建议和对策,以期为做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养殖场;监管;存在问题;建议;对策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畜产品数量迅速增加。 现代畜牧业在为人们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动物产品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如 2011 年河南双汇“瘦肉精”事件、2012 年山东“速生鸡”事件等,给整个行业敲响了警钟。这些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都源于养殖场添加违禁品引起,暴露出当前对养殖场的监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再次提醒了人们,规模养殖将成为我国畜牧产业当前和今后发展的主流, 能否对规模养殖场实施有效监管,事关养殖增产增收、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笔者结合多年来从事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践,就当前养殖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一浅析,以供参考。


1存在问题
1.1养殖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不健全, 发生潜在疫病的风险高,实施监管难度大
1.1.1养殖场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粗放:一些养殖场建筑布局、设施设备不符合动物防疫的要求。 一是生产区和生活区、工作区混为一体,且生产区未设动物疫病隔离观察治疗区, 很容易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二是畜禽动物饲养圈舍、养殖场出入口未设立消毒设施或消毒设施不符合动物防疫要求,不能达到消毒防疫的目的。 再加上养殖者大多文化水平不高、管理能力不强,对畜禽养殖技术、当前流行的动物疫病知识了解不多,管理粗放,无成熟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
1.1.2种苗引进不严格:有的养殖场引进的种苗未经引进地检疫部门检疫出证, 调运中没采取有效措施,调回后也不向当地检疫部门报检、隔离观察、登记备案,从而在引种的同时带入疫病,危害本场和当地畜牧业发展。
1.1.3预防消毒制度落实不到位:消毒工作是养殖场的一个薄弱环节,很大一部分养殖场没有定期开展消毒工作,有的养殖场即使进行了消毒,也是流于形式,没有落实专人,也没有严格地执行消毒制度,从而极易引发疫情。
1.1.4养殖场的养殖档案不健全或流于形式:大部分养殖场对种畜禽的购进、饲料和兽药的采购及使用情况、免疫接种和日常消毒等都无翔实记录,缺乏有效的可追溯性管理,监管也无依据可查。
1.2基层检疫监督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滞后,监督管理能力弱
1.2.1基层检疫监管技术落后: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工作应由所在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来执行。 但据笔者了解,现在大部分的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还是原来的乡镇兽医站,虽然近年来基层兽医站的设施设备得到了改善,但检疫监督技术手段仍然落后,还停留在“一支体温计、一具听诊器、一把刀”的时代,大多数的乡镇兽医站缺乏正规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或不会使用现代的检测设备, 使这些设备成为摆设,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
1.2.2现有人员监管水平不高:现有的执法人员受限于文化水平、年龄等因素,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了解不深、掌握不够,对新的业务知识也不甚熟悉,监督管理能力相对较弱。
1.3监督管理成本高,无工作经费
养殖场分布十分零散、偏僻,监督管理面积大且数量多,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大笔工作经费,监管成本极高。 而基层兽医工作多数是有“工作无经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让其自掏腰包干工作不现实,要真正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必须解决工作经费问题。
1.4执法宣传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偏软
执法监督工作在于广泛宣传,要让社会知晓,赢得广泛支持和参与。 当前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动宣传不多,很少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打击违法违规案件力度不够,震慑面小。

2养殖场监管建议与对策
2.1加强宣传,提高知晓率
要结合案例,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养殖场培训会等形式, 广泛深入地宣传养殖场投入品规定、调运备案、检疫申报、落地监管等技术知识和《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 增强养殖场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其自觉性,让更多的人了解动物卫生监管工作,支持动物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工作,进而提升监督执法人员的社会地位,提高行业的社会认知度,优化监督执法环境,更好地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2规范养殖场养殖行为,实现养殖环节的全方位监管
要求养殖场做到 “4 个报告”“4 个健全”“5 个保证”,以规范其养殖行为,实现养殖环节的全方位监管。
2.2.1“4 个报告”:即引入报告、发病报告、死亡报告和出栏报告。 每个规模养殖场要将这 4 种情况定期如实地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时报告。
2.2.2“4 个健全”:即防疫管理组织结构及人员要健全、基础设施要健全、制度措施要健全、记录档案要健全。 监督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要与规模养殖场人员之间明确责任区域、责任对象、责任事项、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各项防疫制度和消毒制度, 完善饲养档案、免疫档案、产地检疫档案,并且定人、定岗,定期对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核对。
2.2.3“5 个保证”:要保证按规定隔离、保证按规定免疫、保证按规定消毒、保证按规定实施检疫、保证按规定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建立责任承诺制度,监督机构要与场方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承诺书”, 明确养殖场场主是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监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还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各养殖场建立和完善疫情报告、检疫申报、疫病监测、防疫档案、引种调种、免疫接种、隔离、消毒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药物及疫苗使用记录等动物卫生管理制度,真正将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2.3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强化监督管理水平
2.3.1补充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针对基层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建议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汇同编制、财政、人事等部门,招聘一批正规院校畜牧兽医专业毕业的大学生,将其充实到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为当前基层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补充新鲜血液。
2.3.2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现有动物卫生监督
   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执法水平、职业道德素质,严格官方兽医任职资格管理,把好人员进入关。 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违法处理、证照管理、案件办理等规章制度,不断规范检疫、监管行为,提高检疫标识真假鉴别能力,对动物卫生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严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4保障经费, 改善设施设备
    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养殖场监管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本运转费用。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改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人员装备,特别是快速检测设备,开展切实可行的快速监督检测,配备好动物监督执法中所必需的交通、取证、办案等设备设施,逐步改变办案难的问题。
2.5提高养殖场准入门槛,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
    要切实扭转养殖场不经批准、不经备案、不经规划设计随意上马建设的局面,要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程序。 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把好初审关, 对防疫条件不合格和不达标的不予上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要把好核办关,增设养殖档案材料审核, 对没有提供或提供不规范的坚决不予办理,责成整改。 对不执行备案调运、不履行产地检疫申报、不执行强制免疫、不实施隔离观察、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品等违法违规案件更要严厉查处。 同时应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力争做到查处一例震慑一大批,保护一方,树立良好监督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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