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牧通人才网APP

轻轻松松找工作

立即打开
行业新闻
首页>行业新闻>退牧还草提出新政策 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比例

退牧还草提出新政策 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比例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意见》。这是继国家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后,进一步完善退牧还草政策的重要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评价说,退牧还草工程在内蒙古、四川、青海等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8年来累计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7.78亿亩,配套实施重度退化草原补播1.86亿亩,中央投入资金209亿元,惠及181个县(团场)、90多万农牧户。工程实施后,工程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根据2010年农业部监测结果,工程区平均植被盖度为71%,比非工程区高出12个百分点,草群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性鲜草产量分别比非工程区高出37.9%、43.9%和49.1%,生物多样性、群落均匀性、饱和持水量、土壤有机质含量均有提高。

  尽管退牧还草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国草原生态总体恶化趋势仍未根本改变。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针对这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意见》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新的政策措施:

   一是合理布局草原围栏。实行禁牧封育的草原,原则上不再实施围栏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安排。今后重点安排划区轮牧和季节性休牧围栏建设,并与推行草畜平衡挂钩。

   二是提高中央投资补助比例和标准。围栏建设中央投资补助比例由现行的70%提高到80%,地方配套由30%调整为20%,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青藏高原地区围栏建设每亩中央投资补助由17.5元提高到20元,其他地区由14元提高到16元。补播草种费每亩中央投资补助由10元提高到20元。人工饲草地建设每亩中央投资补助160元,舍饲棚圈建设每户中央投资补助3000元。按照中央投资总额的2%安排退牧还草工程前期工作费。

   三是配套建设舍饲棚圈和人工饲草地。在具有发展舍饲圈养潜力的工程区,对缺乏棚圈的退牧户,按照每户8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实施舍饲棚圈建设,推动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四是饲料粮补助改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从2011年起,不再安排饲料粮补助,在工程区内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上一篇: 猪肉价高涨 继续推进物价涨势

下一篇: "以养为主"成气候 ——广西钦州渔业养殖跨越发展纪实

©2017 牧通人才网   |   赣ICP备08000932号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