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牧通人才网APP
轻轻松松找工作
深证证券交易所:
媒体报道称你公司第二大股东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岛一号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和岛一号投资基金”)“精准”减持。请详细说明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减持你公司股份的收益情况,并结合其买入与卖出价,说明其选择减持时点的原因与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其在减持股份前是否知悉你公司存货异常情况。
獐子岛集团回复:
1、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减持公司股份的收益情况
北京吉融元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融元通”)为“和岛一号投资基金”的管理人,运用其管理的“和岛一号投资基金”计划募集的资金以现金方式出资受让投资发展中心转让的獐子岛股份,转让股份数为5,916.12万股,占獐子岛总股本的8.32%。转让价格为7.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3)。
2017年12月23日,公司根据吉融元通的通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69):和岛一号投资基金自2017年9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期间其减持199.85万股,减持均价为8.068元/股,减持比例为0.28%(占计划减持比例3%的9.34%)。
在不考虑管理费、托管费、行政服务费、证券交易费用、税收等的情况下,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已累计减持的199.85万股股票的卖出价格与买入价格的价差约为36万元(占买入价格的比例约为2.3%)。
2、和岛一号投资基金选择减持时点的原因与合理性
根据吉融元通的通知,公司于2017年9月2日披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47):自2017年9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和岛一号投资基金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实际减持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7日,12月18日、19日,上述减持时间在《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期间内。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类似方案的,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的计划减持期间为自2017年9月2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其中:2017年9月2日起的第十六个交易日为2017年9月25日;公司预约及实际披露《2017年三季度报告》时间为2017年10月27日,根据上述规定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即2017年9月27日-10月26日(周四)期间不得减持。综上所述,《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的计划减持期间的有效时间主要为11月、12月的相应期间。
3、关于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在减持股份前是否知悉公司存货异常情况的说明
在年终盘点前,公司未发现底播虾夷扇贝存货异常需要履行临时公告义务的情况。2018年1月18日起,公司按《底播虾夷扇贝存货管理规定》,与海洋专家、年审机构启动底播虾夷扇贝2017年终盘点工作,2018年1月18日-20日盘点情况基本正常,1月21日-26日受天气影响未能出海盘点,1月27日盘点开始发现异常情况。综合累计盘点数据信息发现出现大规模异常后,公司部分高管于1月29日夜间会同各方就盘点异常情况及后续盘点工作安排召开紧急电话会议,于1月30日向深交所申请停牌,并于当日晚间按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公告。
当日晚间,公司向吉融元通相关人员通报了相关情况。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46号)后,已向和岛一号投资基金管理人向吉融元通发函询问,吉融元通回函表示:无论是在要求公司披露《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时,还是公告的减持期间,均不存在知悉公司2017年度预计净利润将出现大额亏损的情况。因此,和岛一号投资基金在减持公司股份前不存在知悉公司存货异常情况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