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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薪酬】年终双薪这样发放合理吗?

【困惑】

    本人就职于一知名企业,本企业每月都会评定出该月的绩效,此绩效成绩与奖金挂勾。在本公司发放年终双薪时,但说如上一年度中月度绩效出现不合格者,就没有年终双薪。这样就导致一部分人有年终双薪,另一部分人却没有。

    因为之前公司并没有说明有此制度,但在发放年终双薪时却突然宣布出现此情况,请问本公司的年终双薪这样发放合理合法吗?

【答复】

    这要看“年终双薪”制度是否有公司的规章制度支撑——如果规章制度规定,对于公司员工一律或者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实行“年终双薪”制度,公司就需按规定执行。

    如果企业一开始在“年终双薪”的享受条件中没有规定月度绩效必须全部合格,事后,企业就不可以因员工某月月度考核不合格而拒发“年终双薪”。

    如果规章制度没有对“年终双薪”做出过任何规定,只是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员工的一种奖励或者福利,那么这属于企业的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换句话说,企业只给部分人发亦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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