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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代迁户口】我是否该为户口托管费买单?

【困惑】
 
    我毕业后应聘于一家公司,按双方约定,单位负责将我的户口转到当地,而我如果在公司服务满三年,该迁移户口费用将由公司承担,但并没有约定如何挂靠。到了公司后,我才发现单位本身并没有迁入户口的权利,后来单位委托省人才服务中心托管了我的档案及户口挂靠。

    现在我准备将户口从省人才服务中心迁出时,却被告知必须支付每年一百元的户口管理费用,而自始至终该托管费用都是未经我知晓和认可的。

    我想询问该笔费用到底该由谁来买单呢?

【答复】

    其实这不是一个劳动法的问题。代迁户口可以将它视为一个民事的委托代理行为来看。

    代迁户口的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可视为被代理人或叫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办理迁户手续的公司可视为受托人。受托人是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才会代理办理户口的,其中产生的费用当然应当由被代理人来承担。

    因此我觉得,当时是谁找的省人才服务中心托管的,这就是委托人,这个费用应当由委托人来承担比较妥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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