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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开锋 山东省畜牧总站
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13-2020)》(鲁牧畜科发[2013]43号)(下称《计划》)2013年8月19日正式颁布实施,是山东省种猪生产者、经营者和科技工作者期盼已久的一件大事,是山东省生猪育种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计划》对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接国家种质资源管理、规范种猪生产经营行为、监测猪种资源变化动态、提升种猪制种育种水平、促进现代种猪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参与了《计划》起草工作,为便于业者深刻理解、对接生产,现将《计划》关键点予以解读。
1 计划制定背景
1.1 种猪产业发展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杜洛克”、“长白”、“大白”等国外猪种不断引进,我国原有的肉脂兼用型地方猪种瘦肉率低、日增重少、料肉比高、出栏时间长等弱点暴露无遗,业者纷纷放弃我国地方猪种而选择了国外猪种或杂交猪的饲养。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欧美国家在原有育种群及传统选育基础上,相继构建起独立的种猪协同育种系统,成立相关育种组织推进系统化种猪育种工作。从开始使用测定设备进行单一指标测定到多个指标的测定,再利用计算机进行遗传评估,90年代逐步发展为分子育种和基因组选择育种。这些育种技术的发展和完善,加之部分国家引入中国猪等高产基因,使得欧美国家种猪获得了良好的育种进展,也呈现出各具特色的新品系。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没有建立起系统化的育种体系,猪育种工作实质性进展不大,坚持长期育种的企业也寥寥无几,引进品种相关性能也难以长期维持、退化严重。加之过山车似的价格变化,以及复杂的疾病因素,使育种工作成了企业的“鸡肋”。为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种猪的需求,企业简单地选择了引种,通过扩繁供应市场需求,于是“XX场从XX国新引进XX猪”成为企业“最响亮”的宣传语。没有配套选育措施和机制保障,导致我国作为养猪大国,长期处于“引种→维持→退化→再引种”的恶性循环中,在“金字塔”繁育体系的顶端核心种猪资源长期依赖进口,成为种猪育种的“矮子”。
目前,山东省种猪业的现况:
一是已经拥有几乎全球最优秀的种猪基因家系,但种猪繁育整体效能低下;
二是大部分种猪场没有清晰的产业定位,场内育种工作不重视;
三是场间遗传交流不科学,供种层级混乱;
四是区域内育种监管不到位,种猪育种动态信息不掌握;
五是地方猪种选育重视不够,选育开发缺乏持续性、系统性保障机制。
1.2 国家改良计划推动 随着种猪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炒种”越来越没有市场,靠种猪质量获得市场份额已成为业界共识。为建立核心竞争优势,企业重新开始关注种猪的选育工作。进入新世纪,一些养猪企业纷纷携手行业专家自力更生开展种猪育种工作,一股新兴的育种热潮开始在国内蔓延。部分省区也开展了集中测定,举办种猪拍卖活动,为促进企业育种工作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2009年8月,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农办牧[2009]55号)发布;2010年3月,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实施方案(2009-2020)》(农办牧[2010]10号)颁布实施,同时启动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遴选工作。 《计划》反映了我国现代生猪育种科技水平,具有中国特色,并在主要方面开始与国际接轨。它的落实,对于统一业界认识、凝聚各方资源、促使生猪遗传改良工作有序推进、稳定和满足特定市场需求、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政 策都将发挥重要作用。经过4年多推行,已遴选确定了74家国家核心育种场,基本组建起国家核心育种群,将种猪联合育种工作推到了新高度。
1.3 山东种猪育种历程 2001年《瘦肉猪良种选育和产业化开发》研究结题,对四个地方猪种、三个引进品种进行了选育,培育出了以地方猪为主的四个合成母系和一个合成父系。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山东省猪育种工作,2001年8月20日,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在日照召开会议,成立了“山东省优质肉猪育种协作组”。协作组在帮助企业制定育种方案,完善育种测定设施设备,举办猪育种技术培训班,编发《山东养猪通讯》 ,指导企业育种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2002年9月,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成立。2006年,在以潍坊江海原种猪场等单位的倡导下,山东省畜牧兽医总站、山东省畜牧协会生猪产销分会联合在齐河举办了“山东省首届种猪拍卖和生猪产销对接会”,自此开启了山东省种猪性能测定拍卖工作。2008年,山东省种猪性能测定站搬迁至济南长清,建设了高标准测定站。8年来,累计开展了7届种猪性能测定和拍卖活动,大大提高了业者对种猪育种工作的认识。2011年,山东省畜牧总站承担了全国首个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项目子任务,建设“山东省猪业信息服务系统”。根据产业需要,省畜牧总站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借鉴国内外种猪育种工作先进经验,开发了“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经过测试,可以将种猪场基本信息、繁殖信息、测定信息上传到该系统进行遗传评估计算,自此山东省种猪遗传评估网络体系基本建立。2013年6月24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在潍坊青州召开会议,将原有“山东省优质肉猪育种协作组”更名为“山东省猪育种协作组”,并进行了改选,发挥产学研优势,设立了专家组、秘书组、交流协作组、测定组、遗传评估组五个专业小组,确定将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作为协作组具体运营网络系统,协作组具体组织推动落实《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初步建立了运营保障机制,专门聘请一名专业育种信息管理员负责数据上报管理工作。
2 计划制定依据
2.1 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第五条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传播手段,普及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提高推广效率。第十一条规定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履行农业资源等使用的监测服务。第十九条规定重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应列入相关发展规范、计划。所以,生猪遗传资源的监测服务可以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遗传评估,可以通过改良计划的方式来推动该项工作。
2.2 畜牧法 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畜牧业的根本大法,其中第十八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九条、三十条、六十二条等,对实施改良计划,加强种猪质量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国家支持开展联合育种,省级以上畜牧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开展种畜优良个体登记,推荐优良种畜;二是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条件中,重点强调了品种来源、技术人员和繁育设施设备的配套、种质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的配套;三是对种用标准的认定通过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家畜系谱来确定;四是通过规定销售种畜禽的行为范畴,不得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低代次冒充高代次、不符合种用标准等,通过这些措施确立建立金字塔式的良种猪繁育体系。
2.3 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相关规定 2010年2月10日,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农牧发[2010]2号),要求各地要按照畜牧法的规定,抓紧制定或修订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办法。一是要规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不同级别层次的种畜禽场严格区别生产经营范围;二是制定出台种畜禽场建设标准,适当提高准入门槛;三是实行种畜禽场常态化监管;四是逐步将生产性能测定结果作为种畜原种场和种禽祖代(曾祖代)场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的重要参照依据;五是围绕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实施,积极推动场间遗传联系的建立。六是2015年起没有性能测定成绩的种公猪不得参加良种补贴项目。
上述法律、法规和规定,为《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制定提供了完整的法律政策支撑体系, 《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为我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制定提供了总体框架。同时也要求我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要在全国计划的对接上以及落实相关法律及种畜禽管理条例的同时,将规范种猪繁育体系建设作为重点。特别是《关于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意见》更是从具体细节上为改良计划的制定和推动提供了支持和工作抓手。
3 计划基本情况
3.1 基本概念 (1)遗传:一般是指亲代的性状又在下代表现的现象,但在遗传学上指遗传物质从上代传给后代的现象。 (2)改良:去掉事物的个别缺点,使更适合要求,改善的意思。 (3)计划:是根据社会的需要以及组织的自身能力,通过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检查,确定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奋斗目标,有效地利用组织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协调安排好组织的各项活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 《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13-2020)》是在山东省范围内针对生猪生产需要,确定在2013~2020年需要取得的相关遗传改良工作进展的一个计划,以期计划结束能达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 计划目的
一是落实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二是完善生猪良种繁育体系;
三是加快生猪遗传改良进程;
四是再造我省生猪产业新优势。整体获得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增加养猪效益的目的。
3.3 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改良计划的基本原则,不夸大,不自卑,以我省生猪产业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推行改良计划。
(2)“以全面提升山东省种猪质量为目标”,提出了改良计划的总目标,就是为获得遗传改良工作进展,全面提升山东省种猪质量。
(3)“充分发挥畜牧系统优势和生猪主产区区域优势”,提出了可以利用的产业资源优势,包括畜牧系统优势和区域优势。我省拥有比较完整的省、市、县多级畜牧兽医推广体系,是生猪及其技术推广的主导力量。同时山东是全国的生猪主产省区,地理气候条件优越,资源丰富,交通便利,链接南北,具有打造种猪育种龙头企业的区位优势。
(4)“科学落实《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的精神要求”,提出了改良计划的工作中心,围绕并对接国家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整体要求,并深入指导区域产业发展的需要。 (5)“优先支持一级以上种猪场开展良种登记、种猪测定、遗传评估工作”,提出了改良计划的工作步骤。本计划规定了在一级以上种猪场分“三步走”开展工作,即从良种登记开始,其次强化种猪的场内和集中性能测定,最后实现区域性遗传评估,开展联合育种和遗传交流工作。 (6)“稳步推动生猪遗传改良持续、有效开展,逐步减少对国外种猪的依赖”,提出了落实改良计划的工作方法,建立稳步推进的运营机制,持续有效的长期坚持,不贪大,不全盘否定。不一下子限制掉所有国外猪种的引进,而是要逐步培育种猪育种龙头,一点点减少对国外种猪的依赖。 (7)“增强自主选种育种能力,全面提升生猪生产效率和效益”,提出了完成该改良计划的愿景,以及实施后的效果,就是要提升在国际竞争中的种猪竞争力,获得种猪育种工作话语权,使之与我们这个养猪大省、养猪大国的地位相匹配,同时也要使得整个养猪行业因此获益,获得巨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4 目标任务 总的目标任务是再造我省现代种猪业新优势,全面提升生猪生产效率和效益。具体内容可简单概括为“423”(即“四套机制、两个体系,三大工作”),就是:理顺种猪宝塔式繁育生产机制、种猪分级供应机制、种猪质量监管机制,以及育种专家服务保障机制等4个机制;建立种猪质量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健全生猪良种繁育体系;组建一支服务育种的专家团队(包括整合产学研指导育种的专家团队和培养一批一线育种的专家或育种专员),培育和打造一批育种龙头企业,在地方品种方面推广一套保护开发模式。
4 计划核心内容
4.1 遴选山东省原种(核心育种)猪场和一级纯繁种猪场
(1) 《计划》规定,到2016年,全省遴选确定50家一级以上种猪场组建山东省纯种猪核心群,其中遴选出15家以上省级原种猪场组建山东省生猪核心育种场。
(2)如简单模仿国家计划,在原有种猪管理体系基础上再单独提出核心育种场,将会大大增加畜牧行政管理成本,且操作难度较大。鉴于山东省原种猪场、一级种猪场评审标准划分界限相对模糊的现实, 《计划》规定:原种猪场即视为山东省核心育种猪场,评审标准从一级场评审标准中提升出来,专门制订《山东省原种(核心育种)猪场评审标准》 ;倡导原种(核心育种)猪场就是我省的育种龙头,要具备持续选育提升的能力,是扶持培育的重点;将《山东省一级纯种繁育种猪场评审标准》适当回归到纯种繁育为核心工作上来,一级种猪场要具备严格按照制种程序制种,监控种群种质变化动态的能力。
(3)在遴选方式和组织形式上, 《计划》也明显不同于全国改良计划,充分结合山东生猪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将换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作为工作为抓手,采用企业自愿、市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级审批的方式。为做好与全国核心育种场遴选工作的对接,同时提升我省原种(核心育种)猪场的管理,要求从2015年开始推荐的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必须来自山东省原种(核心育种)猪场。山东省原种(核心育种)猪场的遴选,实为打造我省种猪育种核心或龙头,为金字塔形良种繁育体系的建立铺垫基础。
4.2 组织开展良种猪登记
(1) 《计划》规定,2015年开始,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向省畜牧兽医局提供年度性种猪育种登记报告;到2016年,全省建立起4万头以上的纯种猪登记档案,组建基础母猪存栏超过1万头的核心育种群。
(2)良种猪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赋予省级技术推广机构要承担的重要工作。良种猪登记分为品种登记和性能登记。品种登记也是系谱登记,或叫血统登记,旨在保护系谱的准确性和保持品种的纯度。只有系谱准确无误,特别是系谱中品种的名称是真实的,该个体来源可靠,即可初步认为系谱登记合格,但须经现场观察证实该个体符合该品种外貌特征。性能登记实际是建立在品种登记之上,在性能测定后有了日龄和活体背膘厚等表型数据及其育种值和选择指数后,经体型外貌审查,被认定符合性能登记标准的种猪登记方式就是真正意义上的良种猪登记。良种猪登记旨在使育种者更了解本育种群的性能现状与发展动态,也使登记过的个体能得到更好的利用。
(3)本《计划》在2013~2020年这个期间,良种登记重点考虑的是品种登记,鉴于此,提出了两个要求以实现种猪品种登记:一是要求一级以上种猪场场内先实现数字化育种管理,即育种档案等必须电子化或软件化管理起来,便于查询、统计和具有基本的分析计算能力;二是为保证第一条切实到位,要求相关育种数据必须定期上传到“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并给出了时间限制,2015年前完成。省级获得育种数据后,目的之一是实现种群变化的动态跟踪监管。但这本身不给养殖场产生效益,所以《计划》根据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完善登记同时适时推出山东省良种猪登记系谱卡,并规定未取得该系谱卡的种猪不得进行纯种繁育,为纯种猪供种和社会化流通提供服务。这样,就为原种、一级、二级种猪场分级单向供种铺平道路,体现育种价值,建立起育种者从育种工作中受益的保障机制。
(4)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加拿大国会制定系谱法案规定,所有在加拿大出生的纯种畜禽都必须进行登记,而且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加拿大纯种猪的官方系谱上都带有GSBA(加拿大猪育种协会)的标识和加拿大农业部的管方印章,这样使得在CSBA注册的种猪系谱记录具有很高的信誉度。
4.3 健全种猪性能测定体系 测定体系主要包括场内测定和中心站测定两部分,场内测定与中心站测定有机结合就形成了种猪性能测定体系。 《计划》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要求和规定:一是硬件建设方面。扶持和加强种猪场场内测定站规范化建设,加强省种猪性能测定站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二是软件建设方面。首先赋予中心测定站的职能和工作范畴,其次要求开展测定员培训和资质认证,持证上岗,建立测定员队伍,再就是明确了场内测定的范围是核心群后代测定(将核心群与繁殖群分开管理,减少了测定工作量,增加了工作的针对性),最后就建立测定数据使用的运行机制(每月至少向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上报一次猪场基本档案、繁殖信息、种猪测定等数据信息。同时又分别对待,要求原种猪场或全国猪联合育种协作组成员按国家要求填报数据)
4.4 开展遗传评估与遗传交流 此部分内容是上述工作的综合应用。 《计划》规定工作承担的主体是山东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其基础就是已经投入使用的“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方法是采用多性状动物模型 BLUP方法;机制是对上报的性能测定数据,进行遗传评估并将结果反馈至各种猪场,种猪场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结合现场体型外貌评分选留优良种猪,在此基础上开展持续的选育改良;工作推进机制是开展产学研结合;运行的组织形式山东省猪育种协作组,智力支持是专家组。遗传交流依据是协作组专家组会同种猪场育种技术人员共同制定遗传交流配种计划。
4.5 健全种公猪站和人工授精体系
(1) 《计划》以生猪主产县区为重点,鼓励建设区域性人工授精站,通过遴选一批省级猪人工授精站,加快推广普及猪人工授精技术,使优良种猪精液应用到生产一线,提高生猪生产水平,来巩固前述种猪遗传选育成果。要求2020年前,全省建立100个标准化猪人工授精站,每个站使用种公猪不低于50头,其中建设10个跨区域的省级猪人工授精站,使用公猪不低于200头。
(2) 《计划》以国家和省级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为抓手,对于人工授精站的种猪质量,要求其公猪来源于经性能测定、遗传评估优秀的公猪,目的是加快推进区域性猪人工授精网络体系建设。要求2015年起,国家和省级良种补贴项目县所招标的县级种公猪站饲养的种公猪必须经过性能测定,猪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点布局合理、服务到位。同时,鼓励山东省一级以上种猪场和种猪生产性能测定站将测定评估优秀的公猪提供给省级猪人工授精站。
(3)针对我省基层农村养猪场户母猪质量整体较差、疫病复杂的现况,为进一步显示良种猪改良效果, 《计划》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了在养猪大县和生猪主产区有计划地推行母猪更新换代工程,要求2016年前,生猪主产县区良种母猪(二元等终端母猪)普及率达到95%以上。“母猪更新换代工程”的提出,将引导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和为地方生猪项目的制定提供依据,在推动生猪主产区加快生猪良种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6 地方猪种的保护、选育与利用
(1) 《计划》规定2015年前,对山东地方猪种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建立山东省地方猪种信息数据库,为深入研究山东地方猪种资源的特有种质特性、遗传机制及其利用途径提供参考。要求深入挖掘地方品种种群信息、种质特性指标,利用现代科技挖掘品种独特性状,为品种的保护提供参考。
(2) 《计划》提出了评定濒危等级不同的地方猪种采用不同的保种选育措施。濒危等级为无危险的猪种要确定选育方案,纳入地方猪遗传评估体系,有计划地持续性对相关指标进行数字化选育监控;对评定为濒危及濒危倾向的猪种,要建立有效保护方案、扩大保种群规模,增加公猪血统,落实保护措施。2016年前,所有地方猪保种场必须进行数字化育种,开展特定种质性能的测定,育种数据进入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实行保种、育种信息的动态监控与评估。保护开发模式方面,重点推广“一个畜禽品种、一个主导场家、一套育种方案、一批联合单位、一套运行机制”的保护开发利用模式。 (3) 《计划》规定了保种方法采用保种场保种、保护区保种相互结合的方式,并提出了适时建立地方猪种冷=冻精液库保存措施;保种开发产学研结合,具体依托的组织为山东省地方猪产业联盟;利用方向,一是在地方品种中采用新兴育种技术进行选育,二是充分利用优质地方种猪资源,开展有针对性的杂交利用和新品种(配套系)的培育。
5 计划主要亮点
5.1 厘清概念,突出选种 《计划》继承了《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与国际接轨,被称为《生猪遗传改良计划》 ,而不是《育种计划》或《选育计划》 ,避免了对“育种(breeding)”或“选育(breeding)”涵义的误解。“遗传改良”与“育种”、“选育”是同义词。育种不等于培育新品系和新品种,新品系/新品种培育只不过是育种工作的三大技术(即选种、选配和杂交)的综合运用。育种最重要的工作是选种(而不是培育新品系、新品种),选种最重要的工作是生产性能测定。
很明显的例子,欧美发达国家,多少年来肉猪繁育体系一直使用杜洛克、长白、大白以及皮特兰等几个主要猪种,并没有单独培育出多少新品种用于肉猪生产,但其不同时期的杜洛克、长白、大白以及皮特兰的性能指标差异都非常大,这些成绩就是通过选种改良取得的。
5.2 规划长远,针对性强 在对接全国改良计划的同时,《计划》更加侧重于解决或改善养猪产业存在的制种供种的层级不清、场内育种工作不够重视、场间遗传交流不科学、育种动态信息不掌控、地方猪种选育重视不够等问题。这在前面总结的“423”目标任务部分体现的非常清楚, 《计划》更多的关注机制、体系、团队、龙头和模式的建立和培育。
5.3 设计合理,双向促推 一是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猪场成为山东省原种(核心育种)猪场,引导打造成代表山东甚至全国的种猪育种品牌龙头。二是将种畜禽监管与执法工作作为推行的重要抓手。育种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投入的一项工作,短期内难以见到明显的效果。对于种猪企业,更多的体现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重视了,育种工作就抓得好一些。为此,根据畜牧法和种畜禽监管相关规定和要求,将育种工作纳入考评一级以上种猪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评审条件是最切实有效的措施。
5.4 实事求是,分步推进 一是明确该《计划》只是生猪遗传改良的阶段性计划,2013-2020年重点解决搭建起基本的框架,建立起机制和体系。所以计划仅考核工作进度,未提出核心育种群育种相关数字化约束性指标。二是在良种登记方面,明确优先支持一级以上种猪场逐步开展良种登记。三是良种登记工作分步骤推进。从内容看:首先实现的是品种登记,逐步推进测定登记,最后实现真正意义的良种登记。按育种数据的搜集使用看:第一步,要求场内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使用专门化育种软件管理育种数据和记录,采用相关育种数据上报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的方法来推进,此阶段解决数据有没有的问题;第二步,育种系统对上报的数据有效性进行分析,在专家组支持下定期提供育种分析报告,解决育种数据规范不规范的问题;第三步,才是真正的遗传评估,用育种数据指导育种生产,真正解决育种数据有用没用的问题。
5.5 继承发展,创新理念 《计划》编制小组深入总结了国家改良计划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国内外的育种有益经验,结合山东省种猪育种、管理工作实际,提出了一些新理念、新概念:一是率先提出了适时推行“省级良种猪登记系谱卡”并用其规范种猪供应体系。种猪登记如果跟场内种猪性能测定、遗传评估用到的系谱档案与性能记录和使用上没有区别,那么种猪登记就失去了真正意义。 《计划》规定未取得“省级良种猪登记系谱卡”(通过省种猪育种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络打印,统一制式)的种猪不得进行纯种繁育,结合种畜禽执法,将会限制二级场销售纯繁用纯种猪,造成供种层级混乱的难题。该系谱卡的推行也将使得真正育种企业从中享受到育种工作的成果和价值,促进育种工作的开展。二是首次提出了生猪主产区“母猪更新换代工程”。体现区域性改良不仅仅只是提升公猪质量的问题,通过更新优良母猪也将整体性、实质性提升区域良种水平,使得人工授精效果达到最大化。三是在鼓励种猪精液交流的同时,强调现阶段充分利用好使用广泛的种猪活猪交流的遗传信息。实事求是的承认省域范围内相当长时间种猪遗传资源交流仍然是种猪交流为主。四是对地方猪种,提出建立地方猪信息库,为地方猪遗传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和濒危资源预警机制奠定基础;首次提出了根据评定濒危等级,不同的地方猪种采用不同的保种选育措施;首次提出将地方猪选育纳入地方猪遗传评估体系,有计划地持续性对相关指标进行数字化选育监控;探讨性提出建立地方猪冷冻精液库;提出在地方猪方面推广“一个畜禽品种、一个主导场家、一套育种方案、一批联合单位、一套运行机制”的保护开发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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