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牧通人才网APP

轻轻松松找工作

立即打开
行业新闻
首页>行业新闻>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清单(截止10月30日)

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清单(截止10月30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29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的通知》(农明字【2018】第33号)精神和要求,防控非洲猪瘟期间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入湖北省的清单整理如下。

    不能调运生猪的疫情省份:辽宁、黑龙江、内蒙古、吉林、天津、山西、云南、浙江、湖南、贵州。

    不能调运生猪产品的疫情省份:内蒙古、吉林、辽宁、湖南、山西、云南。

    不能调运生猪产品的疫情省高风险区:黑龙江佳木斯市、天津市蓟州区、浙江省台州市、贵州省毕节市。

    不能调运生猪但可以调运产品的疫情相邻省:河北、江苏、上海、福建、江西、山东、陕西、甘肃、宁夏、北京、四川、广西、西藏、重庆、广东、安徽、河南。

    其他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凭检疫合格证明可以正常调运。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一旦发现上述省份的生猪及其产品违规调运的,一律扣押并作无害化处理;请将此清单与当地高速收费站做好衔接。

    注:此清单因疫情发生排除情况随时调整。湖北省生猪不允许调运出省,生猪不能出A证;其他畜禽及其产品正常调运。

上一篇: 吉林省公主岭市11月1日零时解除非洲猪瘟疫区封锁

下一篇: 罗马尼亚非洲猪瘟疫情蔓延至雅西县,疫情源头未知

©2017 牧通人才网   |   赣ICP备08000932号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