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一头猪将征收环保税约4.6元
9月30日,广东省财政厅、环保厅、地税局联合发布《广东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税额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环保税税额2.8元。
一头猪要征收环保税约4.6元 按照广东省公布的《草案》,如果畜禽养殖仅收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环保税来算,那么一家500头猪存栏的猪场,其应缴税额为:500头猪x1当量x(1.8+2.8)元=1300元,如果算上固体粪污等,每头猪至少应缴税4.6元以上。
虽然环保税比预计中的重,但小规模养殖户或者散养户不需要缴税。小规模养殖户或者散养户往往享受不到国家发放的一些补贴,因为官方推崇的是规模化和标准化。这次征收的环保税,小规模养殖户们可以放心了,因为征收的对象不是你们,是那些享受了国家补贴的规模化养殖场们。
多省制定适用税额均高于广东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省市均正在制定适用税额。其中,同样进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省份中: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4.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5.6元;
浙江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1.2-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1.4-1.8元;
贵州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8元;
湖北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4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8元;
四川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3.9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征收2.8元。
上一篇: 奶牛疾病问答录(二)
下一篇: 海南首笔罗非鱼养殖收入保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