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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苏仙区畜牧兽医水产局严格按照“养殖场申请、乡镇站现场审查、区局审核”的程序,集中对全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44家养殖场(公司)开展2014年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检年审,对未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和审查不合格的养殖场(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成立即整改,但是个别养殖场存在不参加年检年审、或未按规定整改的现象。根据《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4月2日,我局对未按规定整改的、或未参加年检年审的、或停产已超过30天的养殖场(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法予以注销,收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目前,该局已注销养殖场(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共9家,其中未参加年检年审的3家、未按规定整改的2家、停产的4家,注销公告已发至全区各养殖场(公司),通过此项措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完善各项动物防疫条件,有效预防控制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全区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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