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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的思考

1基本情况

     为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7月出台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其中明确提出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随后农业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统计时段、补助发放方式、补助经费申报及拨付程序等具体要求,并于2012年起全面开展该项工作。各省、区、直辖市相应出台了相关办法,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各地、县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开展监督及无害化处理,病死猪乱抛、乱弃现象大幅减少,切实在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存在的问题

     2.1监管不到位

     国家要求发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下按照相关规程和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及时填报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为达到防疫要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位置一般距离县(市)、乡(镇)较远,而且比较分散,规模化养殖场区每天都会有死亡生猪需要及时进行处理,一方面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及乡(镇)兽医站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另一方面监管单位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每监管一次付出的监管成本较高,导致对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存在缺失。

     2.2补助标准不科学

     国家要求全国所有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均可享受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无论仔猪还是成年猪补助标准都一样,而现实情况是仔猪的死亡率远高于成年猪,仔猪无害化处理所需经费低于成年猪,因此搞一刀切的补助标准不够科学。

     2.3补助范围较窄

     国家仅对死亡生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在一些地方还规定必须是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化养殖场区才能享受补助。当前,大多数养殖场区动物防疫条件无法达到国家要求,因此不能享受该补贴。此外,牛、羊及家禽的死亡却未纳入补助范围,导致死亡牛、羊、家禽无害化处理不到位,乱扔、乱弃现象依然存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仍然较大。

     2.4宣传不到位

     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对该政策的宣传不够广泛,社会知晓率不高,部分达到条件的养殖场(小区)业主不知道该政策,从而未能享受国家补助。

     2.5补助申领程序繁琐

     申报一次补助,养殖户要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财政所签字盖章,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汇总。一般每月要用2~3d上报相应的材料,补助标准又不高,在死亡量不是较大的情况下,养殖户觉得不划算而不愿意申报补助,同时也不乐意配合进行规范的无害化处理。

3建议

     3.1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监管模式

     建议国家以乡(镇)兽医站为单位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集中处理病死牲畜,由养殖场业主按照相关要求将病死动物尸体运送到集中处理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展无害化处理,并由监管人员统计汇总无害化处理数据,确保无害化处理数据准确。

     3.2扩大补助范围,合理制定补助标准

     对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不能仅限于生猪,应包括牛、羊及家禽,同时要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年龄段的牲畜制定不同的补助标准。

     3.3加大执法力度,防止乱抛、乱弃动物尸体

     一方面国家要完善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另一方面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按照国家规定严厉查处乱抛、乱弃病死动物尸体等违法行为,双管齐下全面做好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3.4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要结合防疫、检疫等工作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无害化处理的有关要求和补助政策,提高社会知晓率,积极为养殖户服务,提高养殖户配合意识,共同做好无害化处理等相关工作。

(昌吉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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