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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的全方位监管措施

     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江苏省仪征市的畜牧业养殖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畜牧业的快速发展,促进了饲养方式由原来一家一户的散养向规模化、标准化饲养方式转变,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已成为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提高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畜禽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规模养殖场监管对策

1.新增规模场怎么知晓?

     一是通过兽医巡查上报。分片分村进行监管,要求分片兽医每月巡查三次,及时上报新增规模养殖场,要求随增随报,每上报一个新增规模养殖场,根据各镇情况,镇畜牧兽医站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二是村组干部上报。村组干部对辖区情况比较清楚,且规模养殖场一般都需要使用一定量的土地,新增畜禽养殖情况村组干部大部分都能知晓。三是通过市、镇门诊服务窗口上报。门诊药房是畜牧兽医站服务窗口。通过门诊、购药能够了解规模养殖场新增情况

2.遇到个别拒防户怎么办?

     一是分片官方兽医上门4次做好养殖户工作。留有监管记录并请养殖户签名。上门2次以后最好留有录音资料。二是联合市站分片人员、村级组织做工作。分片官方兽医上门4次仍拒防的养殖场,乡镇畜牧兽医站向分片片长汇报。分片官方兽医要会同市站分片人员上门1次做好养殖户工作。另外要和村级组织做好沟通,要会同村干部上门2次做好养殖户工作。三是向乡镇政府汇报。分片官方兽医会同村组干部上门2次做好养殖户工作,仍然拒防的要书面向乡镇政府汇报,请求政府帮忙解决,共同做好养殖户工作。四是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且经教育不改的畜禽养殖场户,要依法查处。

     同时,应重点查处四个方面违法行为:一是拒不执行国家强制免疫措施的;二是养殖场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三是不按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养殖档案的;四是违规添加国家禁用的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

3.自防户怎么办?

     一是镇畜牧兽医站监管人员实行现场防疫监管,并留有现场防疫的图片。二是要求自防户防疫人员严格执行免疫程序、规范免疫操作。三是免疫到期及时监测。监管兽医根据监测报告督促养殖场做好整改和强化免疫等工作。

二、实施全方位监管

1.监管强制免疫。

     实行规模场户“一对一”监管制度,各镇和辖区内每个养殖场签订防控工作承诺书,明确养殖场和防疫人员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要求防疫人员每月每场至少监管4次(包括电话监管)。实行防疫工作三级督查制度:即农委分管主任到村到户不定期明察暗访、市站分片人员序时督查和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的每周督查,并建立督查工作记录。

     强制免疫主要监管内容包括:一是强制免疫疫苗来源。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禽流感必须由畜牧兽医站统一提供。二是实行养殖场免疫程序备案。规模场制订适合本场的能够达到较好免疫保护的免疫程序,由养殖场监管兽医负责收集养殖场免疫程序备案相关信息,市站分片人员指导各镇畜牧兽医站做好养殖场免疫程序审查工作,审核后的免疫程序交镇畜牧兽医站备案。三是规范免疫操作。免疫前对预定接种畜禽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不健康的畜禽实行缓免,待畜禽恢复正常后及时实施补免;根据免疫内容和数量,做好免疫前的准备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四是规范疫苗管理。为保证疫苗质量,确保疫苗的有效性,监管养殖场严格执行疫苗保存和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建立疫苗耳标出入库使用记录。五是加强巡查。养殖场防治员深入到饲养圈舍,每天做好猪群的健康状况巡查,并详细记录健康情况。

2.监管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

     在免疫档案建立上,要求各防疫员做到针针有记录,户户有档案,并做到养殖场户、防疫员和镇防疫档案配套建立。针对防疫员文化水平偏低,年龄结构老化的现实,部分乡镇创新试点了免疫证和免疫记录集中电子化填写。一是防疫人员每次防疫后,应及时规范填写免疫证和免疫记录。二是建立疫苗和标识入库、出库使用台账。三是养殖场每月向所在镇畜牧兽医站报送防疫情况月报表,自觉接受镇畜牧兽医站的防疫指导、防疫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镇畜牧兽医站按要求建立健全镇防疫档案。

3.监管免疫效果。

     适时采样监测,掌握免疫效果。一是根据规模养殖电子档案记载的防疫时间,市畜牧兽医站分片人员负责所分工镇规模养殖场采样现场监督,每个养殖场的每次采样,市站分片人员都要现场监督,并在采样单上签字确认;规模养殖场免疫效果检测全覆盖,全年每个养殖场户均接受至少2次以上的免疫效果检测,确保规模户防疫到位。二是市畜牧兽医站实验室及时完成相关项目的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出具检测报告;三是市畜牧兽医站分片人员根据监测报告督促所分工乡镇做好整改和强化免疫等工作。

4.监管规模场防疫条件。

     印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办理流程,一次性公布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明确专人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具体审查工作,严把审查关,杜绝人情证,并且将审查关口前移,所有申请办证规模场必须先经过镇兽医站初审合格,再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复审,对予不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见。同时,根据政府有关设施农业用地文件精神,2014年凡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在提供动防证要求的附件材料基础上,还必须提供农业设施用地协议、当地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图,否则不予受理。

5.监管重点环节。

     2014年年初,对全市监管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同时,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根据省农委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巡查制度,制定了防疫巡查制度,将规模场养殖档案建立、规范用药用料、动物防疫条件、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理等列为监管的主要内容,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巡查记录制度。统一印制了动物卫生监督记录本,市站分片人员及乡镇在编人员人手一本;印制了畜牧兽医行政巡查记录表,按要求加强了规模养殖场户等重点环节监管、巡查,如实记录巡查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消除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对散养户的巡查,也要建立巡查记录。动物卫生监督所按季度定期收集养殖环节基本情况及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并专卷归档管理,将巡查记录作为实施养殖监管的重要依据。

6.监管无害化处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领导小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告之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公开信、报纸、网络信息等方式宣传病死动物的危害性及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宣传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养殖者严禁随意抛弃病死动物。

     四是落实处理补助。实行镇级官方兽医分片监督管理。明确专人审核上报,同时,将上报表格统一装订,图片刻录光盘备份归档。处理补助实行“畜主、身份证、一卡通”信息三相同,并经公示后由财政打卡发放。

7.监管消毒灭源。

     努力提高养殖场对消毒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监管责任人指导养殖场制定规范的消毒制度,指导养殖场完善消毒设施设备,指导养殖场规范消毒技术;定期不定期的到养殖场督查消毒制度执行情况,查看消毒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情况,查看消毒记录,查看消毒药使用,对未定期消毒或消毒方式不正确的给予指导,并督促整改。

8.监管投入品使用。

     加强规范用药培训指导;宣传科学合理使用兽药的重要性以及滥用药物的法律责任,规范用药行为;监管养殖场规范投入品的使用,严禁滥用、超剂量用药、使用过期药物等情况发生;市动监所定期、不定期地对规模场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动物食品的安全。

9.突出管理重点,细化考核措施。

     一是制定站相关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达到“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的目的。二是抓好责任落实、目标考核。进一步细化相关考核管理办法;做到指标明确,任务量化,职责分明,考核细化,奖惩分明,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江苏省仪征市畜牧兽医站,张绍祥邵向群曹志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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