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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首轮生猪活体储备合同签订

    为及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各类突发事件和生猪生产周期性波动等引起的肉类市场供应紧缺,确保猪肉供应不脱销、不断档,满足紧急状况下城乡居民对肉食品的正常消费需求,宝鸡市根据中省要求,结合实际,于日前正式启动生猪活体储备工作。首轮6户养殖企业与市级储备肉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300吨生猪活体承储合同。

    记者了解到,储备品种为生猪活体,主要承担对金台、渭滨、陈仓三区应急供应和市场调控:储备数量每年300吨,每吨按活猪20头折算,共计6000头;市级生猪活体储备每年实施三轮,时间为1月1日至4月31日、5月1日至8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生猪活体储备工作制度的建立,必将对宝鸡市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保障与维护市场平稳有序运行发挥重要作用。这项工作的具体分工是,市发改委负责生猪活体储备计划的编制、监督和协调工作;市商务局负责生猪活体储备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及承储养殖基地的日常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储备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管理;市农业局负责市级生猪活体储备养殖基地的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推荐及生猪疫病防控等;市物价局负责储备肉入储价格、动用价格的测算和核定。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生猪活体储备属市级专项储备物资,其使用权和调度权属市政府,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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