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股份与特定发行对象签订认购协议书的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新建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睿富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现将此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00万股(含6,200万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新建、睿富投资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团国资公司三名特定对象。其中,中新建认购3,35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54.65%;睿富投资认购2,23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36.38%;兵团国资公司认购55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8.97%。
1、认购对象——兵团国资公司
(1)兵团国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9号
法定代表人:张顺帮
经营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商业信息咨询。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公司与兵团国资公司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天康生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80%
新疆天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72%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8.24%
(3)兵团国资公司最近一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兵团国资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1日,注册资本112,300万元。目前其主要业务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兵团国资公司的资产为1,298,380.53万元,负债为892,173.61万元;兵团国资公司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1,618,798.72万元,净利润为17,337.6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认购对象——中新建
(1)中新建概况
公司名称:中新建招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2-20
法定代表人:钟永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2)中新建的股权控制关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
66.67% 33.33%
(3)中新建最近一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新建成立于2011年10月28日,注册资本150,100万元。目前其主要业务是对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新建的资产为75,155.62万元,负债为2,782.57万元;中新建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676.9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认购对象——睿富投资
(1)睿富投资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睿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银河商务区二期商业金融项目F酒店24层2701
法定代表人:薛爱清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中介除外);承办展览展示;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通讯设备、日用品、办公用品。
(2)睿富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
薛爱清 王福元 张剑 栗新宏 左慧灵
58.82% 19.61% 19.61% 0.98% 0.98%
(3)睿富投资最近一年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睿富投资成立于2009年6月23日,注册资本1020万元。目前其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截至2011年12月31日,睿富投资的资产为1,141.40万元,负债为227.64万元;睿富投资2011年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5.7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非公开发行对象与本公司的关系
兵团国资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权,并直接持有本公司1.72%的股份,本次认购股份购成关联交易。睿富投资和中新建与本公 二、 《股份认购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 合同主体:本公司、兵团国资公司、中新建、睿富投资
2. 签订时间:2012年6月1日
3. 拟认购股份的数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200万股(含6,200万股),本次发行对象为中新建、睿富投资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兵团国资公司三名特定对象。其中,中新建认购3,35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54.65%;睿富投资认购2,23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36.38%;兵团国资公司认购550万股,占本次发行的8.97%。
4. 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5. 认购价格或定价原则: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2年第3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8.9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6. 支付方式:本协议生效后3工作日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对象发出书面认购确认书,认购对象在签署该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再划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7. 锁定期安排:承诺所认购的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8. 协议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认购协议由双方盖章或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并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协议生效日:
(1) 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日
信息来源: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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