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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修订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修订《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各省要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机制,稳定牛羊肉基础生产能力等。调出大县要加强资源统筹,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全国范围内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给予支持。

  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全国范围内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和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调出大县统筹使用。省级统筹奖励资金由各省统筹使用。奖励资金严禁用于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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