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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第二批)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部组织专家对青岛农业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等2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上述2家单位的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CP”)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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