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控中心研究员翟新验:93家企业通过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评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净化之路该如何走?2018年6月30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疫控中心)研究员翟新验在第27届广东畜牧兽医科技大会上做了关于重要猪病净化进展的报告。
疫病净化从场入手,示范带动 2013年国家疫控中心以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项目为依托,探索适合我国动物疫病净化之路,提出了“从场入手,场区结合;由易到难,分层实施;技术推广,综合应用;示范带头,创建推动”的净化思路。先从“种”畜禽场实现净化,再扩大到规模“场”、行政“区”。先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猪场迈出第一步,做“疫病净化创建场“;对已经实现净化的猪场,要肯定做法与成绩,让其做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最后调动地方政府力量积极推动净化,实现“疫病净化示范区“。
我国猪伪狂犬净化示范场已有7家 翟新验从传染病三要素入手,阐述了传染源进入猪场内的风险因素、猪场内部传染风险因素,以及传出猪场风险因素的控制,做好猪场生物安全等综合防控措施,实现场群的疫病净化,进而开展主要猪病净化区的试点。建立了技术体系、评估体系、管理体系、推广体系等,以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国疫病净化的实施,构建疫病净化的长效机制。
翟新验介绍,“全国共有30个省份,455个养殖场(猪场:228个)参与示范创建活动。93家企业通过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评估,其中首批37家企业通过“猪伪狂犬净化示范场”(4家)、“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31家)评估;第二批56家企业通过“猪伪狂犬净化示范场”(3家)、“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53家)评估。现正在开展第三批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评估活动。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是疫病净化的基本原则 动物疫病净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急功近利,需长期不懈地努力。动物疫病净化策略已走出前期“试验田”;农业农村部近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通过场区结合、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过程,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我国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上一篇: 董红敏:环保重压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成“新”突破口
下一篇: 华中农大动医学院教授何启盖:从敏感、特异和稳定性来评价诊断试剂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