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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水产品用甲醛浸泡事件的不断发生,我国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监督检验力度,以确保消费者的食用安全。但仍有不少商贩为谋求个人利益,在极难保鲜的水产品或水发食品中添加甲醛,损害消费者健康,各地部门市场临时抽检结果不容乐观。
上海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曾对上海15 家水发产品加工单位、78家经营单位做过调查抽样,并专门出具了一份《上海市水发产品安全营养评估报告》。调查发现,212件水发产品样品中,甲醛平均含量为23.5mg/kg,最高含量为 1200mg/kg,不合格率为 9%。2009 年 7 月 21 日,陕西省户县渔政监督管理站组织渔政人员对县城区内水产品销售市场及超市进行检查、抽检。在对某超市财富店检查时,工作人员对超市销售的水发鱿鱼现场取样, 并用食品甲醛速测盒进行测试,色卡结果显示为 50mg/kg。 一般甲醛含量超过0.5mg/kg 就算超标, 而这家超市出售的水发鱿鱼甲醛含量超出了100 倍, 属严重超标。
工作人员当即对柜台所剩的1㎏鱿鱼进行封存暂扣,并责令停止销售,进行整改。2009 年 7 月 , 陕西省渔业管理局对西安 、宝鸡、咸阳、渭南共 10 个主要水产批发市场、零售市场的水产品进行了抽检,其中水发鱿鱼和海参样品中的ph 值和甲醛含量超标,29 个样品中, 这两个参数的合格率仅为16.7%和 33.3%。 脱水包装的鱿鱼、海参,在食用前使用清水浸泡可变软变嫩,而一些商贩为了让它们显得更加肥美,则采用工业烧碱“膨发”。而经过强腐蚀性烧碱“膨发”的鱿鱼,体积、重量虽然增加,但内部组织也被破坏,放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变质,为了延长保存时间,商贩们就用甲醛来保鲜防腐。
2009 年 6 月, 广东中山市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谨防“水产干货”中添加甲醛。 中山市消委会委托有关权威检测部门对市流通领域3 个超市、8 个海味店(商店)的水产干货商品进行了比较试验,共检测水产干货商品50 批次, 结果发现干贝抽检合格率为100%,而 61.54%的鱼干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甲醛,吃了不仅视力减退,还会损肾伤肝。检测部门共抽查鱼干13 批次,其中合格 5 批次,抽样合格率为38.46%。 不合格原因均为甲醛含量超标。 同时检测部门还抽查鱿鱼干13 批次,其中合格 10 批次,抽样合格率 7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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