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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消息,从2011年4月1日起,上海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将从每人每月4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0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此举旨在进一步保障本市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的基本生活。调整后增加的费用,将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自4月1日起,上海已连续调整了多项民生政策。比如,最低工资标准(1280元)、2011年度医保“封顶线”(28万元)、工伤保险待遇、协保人员享受就业补贴政策年龄范围等政策悉数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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