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县”座谈会召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6]19号),为进一步做好洞庭湖区试点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受农业部畜牧业司委托,全国畜牧总站于6月26日在北京举办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县座谈会,指导试点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明确污染治理的思路、目标、技术路径和重点任务。
参加会议的成员来自农业部畜牧业司、全国畜牧总站、洞庭湖区畜禽污染治理试点县以及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农业部畜牧业司畜牧处处长左玲玲、全国畜牧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副处长杨军香。还有:一是专家组成员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处长杨帆、中国农科院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教授朱志平、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设施农业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耿如林、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巨晓棠、广东中山大学教授刘小红、山东农业大学教授林海等;二是湖北、湖南有关人员,即:省级单位2个: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副处长蔡珣、湖南省畜牧水产局主任彭晋勇;市级单位4个:湖北省荆州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柳谷春、湖南省岳阳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科长龙伟、湖南省益阳市畜牧水产局站长李兰田、湖南省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科长谈雅丽;县级单位4个: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畜牧兽医局科长佘远斌;湖南省岳阳县畜牧水产局副局长敖伟、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畜牧水产局站长何芳明、湖南省常德市津市市畜牧水产兽医局局长徐国斌、站长王成林等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全国畜牧总站体系建设与推广处副处长杨军香主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农业部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推动南方水网地区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农业部选择湖北省松滋市和湖南省津市市、赫山区、岳阳县,开展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优化区域布局,转变生产方式,推进种养业生态循环发展,进一步构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有效模式与途径,积极探索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整县推进畜禽粪便综合治理,为推进南方水网地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力争到2018年底,试点县畜禽规模化率提高10个百分点,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畜禽水产养殖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试点县部分重点水域水质明显改善。
开展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工作,专家组和示范县主要任务从五个方面进行,一是编制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规划。试点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明确污染治理的思路、目标、技术路径和重点任务。二是调整优化养殖区域布局。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规定,地方政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尽快撤出和转移在禁养区内的养殖,严格控制限养区养殖规模,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和养殖品种。三是整县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在试点县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突出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循环利用,推广经济高效实用的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四是突出集中整治区域污染治理。对集中整治区域周边畜禽养殖进行集中整治,积极引导鼓励发展清洁养殖,排放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采取印制发放宣传册、进场入户宣讲、举办专题培训等方式,广泛宣传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引导带动广大养殖场户积极参与养殖污染治理。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全国畜牧总站举办了本次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试点县座谈会,主要指导试点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明确污染治理的思路、目标、技术路径和重点任务。会议针对洞庭湖区试点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和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了讨论,最后要求4个试点县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尽快修改本县《规划设计方案》,并尽快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以便推进洞庭湖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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