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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找工作
“你年假休完了吗?”,近来,这句话在一些用工单位内很是流行,大有掀起“年底休假”潮之势。因为年底了,积压了一年的年休假再不休就要过期作废了。基于这种情绪,不少员工纷纷提出年休假申请;而对于不少企业来说,年底正是业务最繁忙的时候,这股员工集中请假潮让不少企业面临人手短缺的尴尬。
员工心态:年假不休白不休
“不休白不休。”小刘的态度代表了不少年底请年休假员工的想法。小刘是市区某事业单位员工,本来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就想好了,要攒着那5天的年休假,“等到有急事的时候再休,平时根本不舍得花”。不想一年下来,还算顺利,就把请年假的事给搁了下来。转眼就到年底了,“再不休,明年就作废了,休假还有钱,何乐而不为呢?”近日,小刘就抱着这样的想法给单位递交了申请。多数享受年假待遇的职场中人都表示,准备在12月里把年休假用掉。他们当中有些是因为工作太忙,之前没顾得休假;但更多人称,之所以要把休假拖到年底,是因为他们和小刘一样,都舍不得“过早地用掉那难得的几天带薪假期”,打算攒着以备家里有事时能应付。
年休假,看上去很美
据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职工在单位累计工作到一定的年限就可享受5—15天的带薪年假。可是在现实生活中,能真正享受到完整年假福利的职工却不算多。
据了解,由于工作繁忙,许多企业职工实际上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少数职工为了保住岗位,不愿或不敢申请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也只是说说而已啦!”“年休假在我们公司就是一个传说。有一年也有试过找老板批年休假,可他却说,要是我休假了,那我的活谁来干!”网上有不少人抱怨道。
王先生今年53岁,是某公司的中层干部。他说,按工龄计算,他目前每年都有15天的带薪年休假,但他从未休过。“工作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我要是请年休假,那就得有人接替我的工作。王先生说,因为工作的关系,根本无法请长假离开自己的岗位。“如果我休假出去旅游,那我们部门就得‘乱’。而且作为部门领导,我也有责任在身,就算休假我也肯定放心不下,玩也玩不痛快。”
在某单位担任临时工长达8年的杜女士表示很无奈,“我是属于单位招聘的临时工,照理说应该也有权享受年休假。可单位领导却说,只有正式职员才能享受,临时工没有这个福利。哎,为了这份工作,也只能忍了!”
年休假未休是否有补偿
专家称: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自愿放弃休假的除外),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同时,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假天数并支付工资报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除外)。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pide;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举例说明,刘某已在芝罘区一家企业工作满十年,每年应当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假如刘某月薪1800元,在2012年11月16日辞职,也就是说刘某2012年已经工作了320天(11月16日是2012年的第320天),那么:(320天&pide;365天)×10天=8.7天,故刘某应当享受8天的带薪年休假,1800元&pide;21.75天×3倍×8天=1986.2元。故刘某离职时应休未休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为198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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