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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松松找工作
有律师认为:企业可否人性化一点,为劳动者着想
家里亲人病危,在外打工的子女能否超越常规辞工回家与亲人见面?
近日,在虎门上班的王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虎门一个洗煤厂上班,当时进去的时候也是说明只做临时工,工厂表示不用签合同也可以,他就没有签合同。上了20天班之后,家里来电话告诉他,母亲病危要他赶快回家。他的老家在云南,身上也无分文,他交了辞工书,希望厂里面能给他这20天班的工资。但是厂里面不但不给他批准辞工,也不给他工资。他也到虎门劳动分局询问相关情况,虎门劳动分局的人叫他到村委会调解。村委会的也去调解了,但是依然没有结果。现在王先生在虎门心急如焚,一边是家里母亲的病情日益严重,一边是工厂一直不给他工资,让他不能及时回家。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当劳动者要求辞职时,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
但是,如果发生突发情况,亲人病危之类的,如果辞工,单位是不是该批准呢,或者能否人性化一点。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建华告诉记者,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辞工,只不过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已。但是针对王先生的这种情况,这也只能看企业或者工厂的态度。现在东莞很多企业工厂都招不到人,他们不会随便放人走。东莞市劳动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制度是人定的,但是企业可以灵动一点,人性化一点,只要能真正为劳动者着想,就不用愁招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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