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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红星美羚经销商、消费者

尊敬的红星美羚经销商、消费者:

      2015年8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关于42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5年第43号),涉及我公司一个批次的配方羊奶粉,其中锰元素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该批次产品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

      本次抽检样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因为我公司提前贯彻《GB 13432-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相关标准时,为了真实体现产品属性而将包装标示值制定偏高,国家通用锰元素添加标准为0.25-24.0 μg/100kJ,我公司该批次产品标示值为5.6 μg/100kJ,送检样品抽检结果为3.1 μg/100kJ。

      截止到2015年7月20日,我公司已将第51429975批次产品全部召回处理。我公司已进行积极的整改工作,调整标签标示值,避免此类标示值问题再发生。

      针对此事,食药监管部门已全部处理完结。目前我公司生产销售一切正常。


      特此通知
 

陕西红星美羚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4日

服务热线:4008-16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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