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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的临床使用原则

     由于养殖业快速发展,养殖户常常成了自家兽医。小的养殖场(户)一般没有诊断和治疗设施。多数凭经验,把预防、治疗混为一团;用药指证不明,药物标识不明,剂量无据,造成兽药的滥用。所以,要广泛宣传兽药临床使用知识,做到安全、正确、合理地使用兽药,有效的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

     1 基本原则

     (1)兽药应符合国家标准;(2)兽医应具备识别伪劣兽药的常识。(3)假兽药是以非兽药冒充兽药,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国家兽药标准不符合的;(4)国家兽医行业部门规定禁用或所表明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 临床使用原则

     2.1 兽药贮藏

     首先,按照药物的性状特征专门设框,分开保存;并定期检查药物是否在有效期内,注意药物有无结块等异常情况,及时清除失效药品。

     2.2 对症用药

     动物发病时,应先确诊是什么病,再针对致病的原因确定用什么药物。严禁不经确诊就盲目用药。

     2.3 抗生素使用要适当适量

     在许多养殖户看来只要畜禽出现症状就盲目地注射抗生素,但抗生素也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的。滥用抗生素危害极大。除了会增加成本外还会造成耐药性和多重感染。另外长期应用抗生素还会破坏机体正常菌群的平衡。

     2.4 选择最佳给药方法

     不同的给药途径不仅影响药物吸收的速度和数量,而且与药理作用的快慢和强弱有关,有时甚至产生性质完全不同的作用。适当掌握投喂药饵。

     2.5 确定最佳用药剂量和疗程

     要根据疾病的类型以及药物的性质和患病动物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用药疗程,一般连续用药3~5 d,症状消失后再用1~2 d,切忌停药过早而导致疾病复发。

     2.6 确定给药次数与间隔时间

     给药次数决定于病情,一般2~3次/d。重复用药不见效时应改变治疗方案或更换药物,给药间隔时间取决于药物消除速度。如健胃药宜在饲喂前给药,有刺激性的药物宜在饲喂后给药。

     2.7 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有些药物由于选择性低,作用范围广泛,当某一作用被作为用药目的时,其他作用就成为副作用。当药物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久或机体对某一药物特别敏感时。少数患病动物在应用极小量的某种药物时,会出现皮疹、发热、血管神经性水肿、血管扩张、血压下降甚至过敏性休克等过敏现象。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畜牧兽医站  祁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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