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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是生猪调出大县、草食动物发展基地县。近几年来,由于国家一系列惠民政策的推动,在畜禽养殖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规模养殖比重逐年增加。与此同时,规模化养殖快速发展造成的局部饲养密度过高,粪污污染对部分地方环境的破坏也日趋严重。因此,根据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湘政办发【2013】68号和娄牧鱼【2014】29号文件精神,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们举全局之力,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于2014年10月圆满完成了《新化县养殖业区域规划(2014—2020年)》,并于2014年10月16日由县政府办发布实施(新政办发【2014】30号)。
《新化县养殖业区域规划(2014—2020年)》的制定,是一项关乎我县养殖业规划管理、科学合理布局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严格规范养殖业生产经营行为、解决当前养殖业粪污治理和违规乱建等问题、确保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有序推进、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作。在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总结出以下几点工作经验:
一、摸清底子 掌握现状
为全面澄清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和布局现状,我们从2013年8月开始,以畜牧站为主,组织和抽调其他股站干部分成七个调查小组,历时一个多月,对全县存栏生猪50头以上、栏舍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规模养殖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结果表明:全县共有规模养殖场2512个,其中位于三边禁限养区域(路边、水边、居民区)内的规模养殖场达1571个,非三边区域的只有941个,即禁养区、限养区内的养殖场占62.5%,适养区只占27.5%;建有沼气的1397个,建有化粪池的1012个,建有干粪棚的109个,建有雨污分离沟的429个,建有沉淀池和氧化塘的180个。由此可见,在我县2500多个规模养殖场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没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污染治理手段落后,甚至还有部分养殖场粪污基本上是直排,污染十分严重。
二、精心组织 科学规划
根据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布局无序和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的现状,我县从2014年3月份开始,即由政府办牵头,组织法制办、农办、畜牧、国土、水利、林业、农业、环保、规划、发改、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组成了编委会。各乡镇畜牧水产工作站和乡镇政府同时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规划》的编制。《规划》编制过程中,坚持以法律为依据,秉承科学务实的精神,分组明确责任,集中配合研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前后召开了3次协调调研会,2次政府常务会议,最后于10月上旬顺利完成了全面的编制任务,并于10月16日由县人民政府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县畜牧水产业进入了法制化、规划化发展的轨道。
三、明确原则 分步治理
根据《规划》要求,为全面落实粪污治理工作,从2014年11月份起,我们明确了治理的4条基本原则:
1、全面整治、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坚决取缔禁养区内的所有养殖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对污染严重的乡镇如上渡、游家、曹家、上梅等资江两岸的养殖场进行重点监管。
2、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督促养殖场完善污染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源头减量和无害化处理。同时,引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推广种养平衡养殖模式,提高养殖污染物循环利用比重,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大养殖业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使养殖者充分了解谁污染谁治理的法律责任,逐步向依法治污推进。
4、属地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县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督促检查,确保污染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四、分类治理初见成效
按照治理的四原则,我们从11月份起,在短短两个月内,通过整合环保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生猪标准化小区建设项目资金、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等,采取“三个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始了对规模养殖场的分类治理,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1、关闭搬迁了一批。对资江河两岸500米范围内,上至龙丰码头,下至资江三桥县城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共计72家养殖场,采取分段分批次关闭的措施。至2014年12月底,第一期已经关闭了龙丰码头至资江一桥范围内李树龙等9个养殖场,其余的也将在2015年内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分期分批关闭到位。
2、整顿提高了一批。对全县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下的1297户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雨污分离、干清粪、沼气池处理”的技术措施,发送了限期整改治理的通知,要求每户建好干粪棚、储粪池、沼气池、雨污分离沟;对常年存栏300-2999头的361个生猪规模养殖场,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的治理方式,采取猪-沼-果(菜、林、茶、鱼、草)等农业生态模式,建好雨污分离沟、干粪棚、沼气池、化粪池、氧化塘等设施,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对存栏生猪3000头以上的广益等6个大型养殖场,要求做好沼气发电和农业循环综合利用处理,实现粪污染的零排放。
3、高标准建设一批。
(1)建设一批养殖生态园区。在一些养殖量大的乡镇,政府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土地规划,采取租赁,承包等土地流转方式在适养区内集中圈定土地,并负责水,电,路及公共排污设施建设,建设一批生态养殖园区,鼓励养殖户进园区发展。有条件的养殖户可以直接带资入园建设,资金短缺的农户采取租用的方式从事生产。按照市场调节,企业运作,龙头组织带动的方式推动园区建设。如佳信养殖园区已初具规模。科头、炉观、曹家、吉庆等乡镇正在筹建。
(2)严把养殖业准入门槛。按照规模化,标准化要求,凡新建规模养殖场选址要符合《新化县养殖业区域规划》,养殖户根据拟建养殖场的建设规模初步拟址后,必须向当地村委会、乡镇动物防疫站、国土所、乡镇人民政府提交建场申请报告,经批准后,再报县畜牧水产局和环保局。县畜牧水产局派技术人员现场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由业主申办环评和国土用地手续。相关手续办妥后再报县畜牧水产局进行现场规划,并提供平面规划布局图。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县畜牧水产局和县环保局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县畜牧水产局进行备案登记,取得畜禽标识代码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方可投入生产,到目前为止,全县新建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已达10家。
新化养殖区域规划和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当前,虽然各级政府及广大养殖户已逐步认识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但我县污染治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们将紧绷环境治理这根弦,在未来的工作中,整合各种力量,将畜牧养殖业的科学发展与环境治理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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