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牧通人才网APP
轻轻松松找工作
“粮猪安天下”,养猪业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为维护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确保我们每个养殖者的长远利益,本协会呼吁全体会员、全省生猪养殖者,严格做到:
一、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以主人翁的姿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自觉规范生产与经营行为,并庄严承诺对出场生猪质量安全负总责。
二、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一旦发现病死猪,及时无害化处理,或者主动送交当地政府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售、抛弃或随意处置病死猪。
三、严格执行动物防疫和畜牧业投入品使用制度。不折不扣落实生猪疫病强制免疫制度,强化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措施,一旦发现可疑动物疫情,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处置;严格落实饲料、兽药等畜牧业投入品使用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措施,并建立生猪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四、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和畜产品安全检测制度。生猪出栏时,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前申报检疫,并自行做好临床健康状况检查、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配合做好生猪检疫和主管部门监督抽检,做到未经检疫的生猪不出场;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不出场,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处置。
五、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自律,大胆举报、揭露出售或随意处置病死猪等损害行业形象及利益的事件和责任人,形成群防群控社会氛围,坚决制止病死生猪及其产品流向百姓餐桌,推动浙江养猪行业健康稳步发展。
上一篇: 金华“两头乌”猪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