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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在兽医临床上的合理应用

     抗生素是微生物在生长过程中为了生存竞争的需要所产生的抑制或杀灭其它微生物的化学物质。目前抗生素的函义除上述所指的抗生素定义外,还有半合成抗生素,它是以抗生素为基础并对其结构进行改造获得的新化合物;此外,某些完全由人工合成的抗微生物药物也属于抗生素,如磺胺类、喹诺酮类等。抗生素在兽医临床用药中使用频率较高,在预防各种感染性的疾病中应用极其广泛。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存在不合理甚至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由此导致的严重后果已经逐步显现,包括细菌耐药以及由此产生的顽固性细菌感染、药物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用药费用的无谓增加,疾病治疗难度的增加等。抗生素的正确与合理使用问题已经成为兽医界、养殖户甚至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

1 滥用抗生素的原因

     有些兽医错误地认为抗生素是“保险药”,即便是无指征用药,也不会导致什么不良后果;有的兽医害怕耽误治疗时机,一见病情变化,就将抗生素作为首选药物用于治疗;有些兽医把抗生素当作“安慰剂”,在没有明确指征的情况下姑且用之;有的业务上不求甚解,责任心不强,如一见发热,不是去深究原因,而是草率地使用抗生素;还有的受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滥用抗生素。不做细菌培养及忽视了抗菌药物的特性和抗菌谱。临床对病情不能作出准确诊断,担心漏诊、误诊,应用抗生素时采取联合用药或大剂量用药,忽视了感染的程度和细菌的敏感性。有的对一般发热病畜也用上2~3种抗生素、连续3~5d。对已确诊的病毒性疾病,为保险起见,也给予抗生素。预防性用药:长期低剂量的预防性用药导致细菌产生顽固耐药,为了预防手术前、后感染,1周内常使用2~3种抗生素,缝合伤口时也习惯预防性使用抗生素,导致细菌耐药。无原则迁就畜主的不合理要求,听从畜主点药,任意开出处方、滥用昂贵抗生素。一些兽药生产企业、经销商,通过给兽医用药回扣而不断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少数兽医受经济利益驱使,职业道德发生了改变,导致选用抗生素起点过高滥用药现象发生。专业理论水平低,一些兽医对抗生素药理知识差,对抗菌药物选择不当,联合用药品种过多,给药剂量不足或过大,给药方式不当,疗程不足或过长,更换品种频繁等。便件设施不完善。大部分缺乏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条件,无法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使临床无法根据病畜的具体情况调整给药剂量,制订合理的个性化用药方案。

2 抗生素的合理应用

2.1 明确诊断及适应征


     2.1.1 病毒感染或病毒感染可能性较大者,一般不使用抗生素。

     2.1.2 应少用或不用抗菌药物作为诊断性治疗。

     2.1.3 依据临床症状就能确诊的细菌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痢疾、破伤风等应针对性用药。

     2.1.4 应尽力找出病原微生物,针对性用药。疑为细菌感染的,除非病情紧急,不轻易立即使用抗菌药物。例如:①革兰阳性球菌的肺炎球菌,可选用青霉素或氨苄青霉素,红霉素,喹诺酮类;②革兰阴性球菌的铜绿假单孢菌,可选用头孢他定+氨基糖类,美罗培南+氨基甙糖;③对于革兰阳性杆菌的难以分辨梭菌,可选用甲硝唑,万古霉素;④革兰阴性杆菌的沙门菌属,可选用氨苄青霉素,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左氧氟沙星;⑤厌氧菌,可选用甲硝唑、替硝唑。

2.2 联合用药要有可靠的依据

     2.2.1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 繁殖期杀菌药物与静止期杀菌药物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例如氨基糖甙类+头孢菌类可产生增强作用。快效抑菌药物与慢效抑菌药物合用,可产生累加作用,如红霉素+林可霉素类。

     2.2.2 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多重混合感染 如肠穿孔、子宫内膜炎、手术感染等,往往多为重感染,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谱,迅速控制病情发展。

     2.2.3 感染原因不明的严重感染(如败血症),抗菌药物合用可达到广谱抗菌目的。例如:革兰阳性球菌感染所致的败血症,可选用喹诺酮类,阿米卡星,加第二代头孢菌素类、碳青霉烯类(美罗培南,帕尼培南,亚胺培南)。革兰阴性杆菌所致败血症,则首选庆大霉素,阿米卡星,第二、三、四代头菌素类,碳青霉烯类。

     2.2.4 减少剂量、减轻毒性、防止细菌耐药性产生。联合用药可减少各抗菌药物的剂量,可减轻各药的毒性。联合用药可减少耐药菌株产生,防止或推迟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2.3 注意减少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2.3.1 易产生耐药菌株的细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痢疾杆菌、变形杆菌、流感杆菌、大肠杆菌、结核杆菌等。

     2.3.2 减少细菌耐药性的措施①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证,防止乱用滥用。②从治疗开始,就要给足抗菌药物的剂量。③疗程要恰当。急性感染至少在病情控制后3d停用,抵抗力弱而病情迁延可适当延长,切勿在疗程中途,随便突击频繁换药。

2.4 联合用药应注意配伍变化

     二种抗菌药物可产生相同严重毒性,如羧苄青霉素与氨基糖甙类、同族抗生素妥布霉素与阿米卡星、氨基糖甙类与第一代头孢菌素等,不宜合用以防增加肾毒性。

2.5 全面考虑个体因素及药物疗效与毒性反应

     2.5.1 个体既往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史 如过去对青霉素族发生变态反应,特别是过敏性休克,则青霉素应用应慎重,用头孢菌素类也要慎重。

     2.5.2 特殊生理状态 年龄:肾功能随年龄而变动,幼畜肾功能较低下,老年家畜的肌酐清除率显著降低,故主要由肾排泄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甙类)、一代头孢菌素等必须慎用。应注意抗菌药物的变态反应,老年比青年明显增多。幼畜肝功能发育不全,大剂量氯霉素可引起灰婴综合证,磺胺类药物可引起核黄疸。妊娠和哺乳期: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氨基糖甙类、万古霉素类等;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利巴韦林等临床上严格禁用。青霉素族、头孢菌素族、红霉素、磷霉素则相对安全,妊娠哺乳期可选用。

     2.5.3 肾功能不全 尽量不用氨基糖甙类、头孢唑啉、喹诺酮类等。确有指征应用者应调整给药方案。禁止使用:四环族、呋喃妥因、新霉素,长效磺胺类药物和对氨基水酸(PAS)。

     2.5.4 肝功能不全 严重肝病时慎用红霉素、氯霉素、林可霉素族、利福平、诺氟沙星等主要在肝内代谢的药物。肝脏疾病禁用四环素族、大环内酯类、两性霉素B和酮康唑等。

(1.林州第二职业高中,付欣艳;2.林州市畜牧局,王 亮;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邱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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