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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阳鸭子口乡采纳人大建议 兽医队伍“三规范”

  在今年的湖北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鸭子口乡代表团针对农村兽医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状况,提出了《关于建议农村兽医培养机制、解决兽医后继乏人的建议》。鸭子口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县畜牧兽医局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加强农村兽医队伍建议和技术培训的具体措施,实现了兽医队伍建设“三个规范”目标,更好地为畜牧业生产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乡村兽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长阳县畜牧兽医局组织与人大代表见面后,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鸭子口乡驻村兽医管理办法》、《村级队伍防疫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实行按月考核,年终兑现的奖惩机制。

  二是乡村兽医行业准入进一步规范。乡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按照省市县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行业准入,依法对24名乡村兽医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通过培训考试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后上岗。目前又有两名兽医报名参加农业部组织的执业兽医考试。

  三是乡村兽医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乡畜牧中心对兽医人员进行严格的行业监管,公布诊疗收费价格,实行处方制度。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决定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凡未取得兽医执业资格和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诊疗人员,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对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和《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无证从业人员、“乡村游医”下发告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从业,推行资格许可,保护农民利益。对违规者交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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