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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传染病在动物间蔓延流行必须同时具备3个条件,即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动物。做好动物基础免疫,使动物机体获得免疫抗体,变易感动物为非易感动物,就能为有效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奠定良好基础。我们要正确认识传染病的流行过程、影响防控效果的主要因素及存在的问题,进而就可以采取正确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减少养殖场(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避免在工作中走弯路。

1 影响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效果的主要因素

1.1 免疫程序

     无论散养还是规模养殖,科学的免疫程序对疫病是否发生起决定性作用。就当前养殖水平而言,养殖主体绝大部分是农村闲散人员,养殖户文化素质低、老龄化严重,国家强制免疫病种有限,受经济条件限制,生产中缺乏对动物的程序化、科学化。

1.2 防疫员素质

     动物防疫员是畜牧生产第一线工作人员,执行着国家动物强制免疫等相关任务,其政治素养、系统的业务能力、操作的熟练程度、相关法律认知度等直接关系到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效果。然而由于兽医体制改革在各地的到位程度不同,在岗防疫员各项素质参差不齐,村级防疫员未彻底组建起来等直接影响防控效果。

1.3 疫苗质量和使用

     疫苗是动物获得免疫抗体的物质条件,该物品具有特殊性,例如低温保存、冷链运输、有效时限、接种途径、计量等,其质量和使用方法如何直接影响免疫效果,由于当前有些具体防疫人员综合能力较差,疫苗保管和使用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1.4 养殖环境卫生状况

     养殖环境直接关系到动物自身的健康,目前,畜牧业发达国家提倡动物福利,就是给动物尽量提供优质的生存环境,提高机体抗病力。由于历史原因,加之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畜牧业欠发达,养殖环境条件差,技术落后,生物污染严重,给病原菌提供了滋生的温床。

1.5 政策因素

     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总体框架中,相关政策直接影响防控效果,如免疫计划、免费免疫病种、强制免疫病种、扑杀补助政策、防疫工作各级政府的参与深度、疫病发生后信息公开度、疫病检测方案、防控经费、检疫检验和县乡村三级防疫体系的构建程度等。

2 存在的问题

2.1 法律法规方面

     《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不到位,不少养殖场(户)对以上法律法规根本不知晓,工作人员有的对法律法规不能融会贯通,在相当多的养殖场(户)从业人员心目中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还未建立。

2.2 部门配合方面

     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基层业务部门和乡(镇)政府、村级组织的有效合作,缺乏基层防疫员和养殖户的有效沟通,甚至出现部分业务部门在工作中还存在相互推诿等现象。

2.3 业务人员素质

     由于兽医体改革,使部分基层乡级畜牧兽医技术单位业务人员青黄不接,专业知识缺乏,技能操作不熟练,处理突发畜牧兽医事件无经验,指导防控工作技巧欠缺,整体业务思维不健全,对先进的畜牧生产技术推广不到位,对养殖场(户)畜牧兽医实用技术培训不够,缺乏宏观的畜牧业生产指导和调控能力,政治素养不很高等。

2.4 检验监测水平

     动物产地检疫、屠宰场肉品化验检疫、动物疫情监测等基层检验监测水平目前相对滞后,业务人员操作技能差、不熟练,技巧欠缺,使用的仪器设备落后或不全,检验监测对象覆盖面窄,部分检验监测数据分析缺乏相应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2.5 兽医执法服务

     部分基层兽医卫生执法人员缺乏系统的执法常识,执法程序不健全,对相关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彻,执法依据不明、不充分,执法宽度和深度不够,服务水平较差。产地检疫、动物流通监管、屠宰检疫力度不够,没有真正起到“以检促防、防监结合”的综合防控效果。

3 保障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开展的建议

3.1 着力控制四个环节

3.1.1 动物基础、强制免疫环节

     使目前的春秋两季真正变为集中免疫和平时添栏补免相结合,做到应免尽免,真免不留死角。免疫留有空当等同于没免,往往给人以假象,让人忽视,助长了病原的长时间存在。

3.1.2 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环节

     要做到免疫畜禽佩戴标识是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的前提,对未开展免疫的动物进行补免,对拒绝免疫的场(户)进行兽医卫生执法处理,发现疫病,及时拔除疫源,以起到“以检促防、防监结合”的作用。

3.1.3 动物流通环节监管

     对市场上流通的动物,兽医卫生执法机构要严格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处置,限制流通,坚决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3.1.4 疫情扑灭环节

     发现疫情,及时组织扑杀,彻底铲除疫点,迅速建立免疫隔离带,开展消毒清除病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不留后患。

3.2 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目前,随着国内传统畜牧业发展模式的转型和国际国内间畜牧产品的大流通,全球环境异常,病原不断变异,频繁出现新老动物疫病的暴发和蔓延,致使国内各地区动物疫病综合防控任务十分严峻,急切需要强化从业人员新知识的继续再学习,尤其是检验监测人员,以适应当前紧迫形势的需要。向基层政府领导、村主任、养殖场(户)宣传畜牧兽医相关法律法规,可采取电视、宣传车、发放资料等形势,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3.3 理顺4个关系,作好4个配合

3.3.1 要正确认识检疫监督和免疫工作关系

     检疫监督对免疫工作起保驾护航作用,免疫又是检疫监督的基础,搞不好免疫,就不可能生产出合格的动物产品,两者唇齿相依。

3.3.2 要正确认识乡(镇)畜牧兽医站和乡(镇)政府的关系

     乡(镇)政府由于具有特定、非凡的行政手段,力量强大,可对动物疫病防控起行政指导和必要行政管制,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工作是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两者鱼水不能相离,应相互借力,协调好关系才能真正实现“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防控方针。

3.3.3 要正确认识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防疫员及养殖场(户)的关系

     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关系如同和乡(镇)政府的关系,和养殖场(户)的关系主要是让防疫工作得到认可和入场接纳,以确保防疫效果。

3.3.4 要正确认识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和养殖场(户)的关系

     养殖业水平高低与推广部门的工作拉动息息相关,在某种层面上对疫病发生、控制起推波助澜作用,如动物福利、环保养殖、环境卫生控制等,这在疫病防控大框架上不能或缺,应作好配合。

3.4 转换责任意识

     应转换只抓防疫而放宽卫生监督,只重视防疫而轻视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只强调业务而忽视行政的支持,在防控大框架基础上,强化措施的落实力度,五方应齐头并抓,通力合作,各尽其责,县乡业务人员既要把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当作政治任务,又要把他当作价值观体现。

3.5 继续健全机构

     基层目前已基本组建了县乡两级动物疫病防控机构,为适应国内形势,应强化工作人员业务应急能力,必要时进行相应级别的防控演练,积极推进组建村级防疫员工作进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赤脚兽医”进行监管,提高其政治觉悟,提升其业务水平,将优秀的“赤脚兽医”逐步纳入村级防疫员队伍之列,进一步理顺村乡级疫情检测程序,变应付防疫为应对疫情,追加县乡村防控财政扶持力度,继续深化县乡村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合力,使养殖场(户)和兽医卫生工作人员能真正做到群防群控。

(永靖县盐锅峡镇畜牧兽医站,赵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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