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经营市场规范的措施
1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月、法律宣传日等活动形式,面向社会、群众、管理相对人广泛宣传《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假劣兽药识别知识。科技下乡活动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个人)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兽药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2强化饲料兽药市场的监管
要重点对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经营兽药情况进行认真清理整顿,以点带面,以身作则,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制定兽药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帮助兽药经营户及动物诊疗所建立兽药购销登记档案和考核记录,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兽药经营监督公示制度,建立兽药企业经营日常监管工作纪录。对抽检不合格兽药产品跟踪立案组织查处。要组织安排乡镇畜牧兽医站对本地乡镇集市或农贸市场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推动全县兽药管理步入正常轨道。要严格按照饲料兽药经营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辖内兽药经营网点的科学规划和布局。门市招牌、店面要规范,兽药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店面与生活空间要隔离,整洁卫生。
3强化兽药使用环节监管
兽药使用环节是当前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抓好兽药使用环节的监管直接关系着动物性产品安全。针对千家万户饲养方式的特点,开展兽药规范使用试点工作,重点选在部分养殖园区和规模养殖户中。逐步建立畜禽免疫档案、兽药使用档案,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小区)建立养殖投入品使用台帐,规范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指导监督养殖户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兽药、违禁化合物、禁用药物添加剂。从使用环节的源头上解决动物性产品药物残留问题,从生产源头保障动物性产品的质量安全。
4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兽药监测设备
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兽药监管水平和检验检测的科技含量。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是一项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的公益性活动,各级政府应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配齐检验检疫设备,并取得资质认证,改变执法时的证据不足被动局面,及时整顿和规范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净化兽药、饲料市场。
5加大对兽药企业GSP认证与管理
兽药GSP的实施标志着政府主管部门对兽药生产环节采取强制规范后,开始对兽药流通领域进行整治。兽药经营管理对于净化兽药市场、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强制规范可以将不达标的兽药经营企业将被勒令推出市场,有利于市场的净化与规范,是推动兽医市场走向规范后的关键措施之一。实施兽药GSP,也是贯彻落实《兽药管理条例》,推进依法治药,提升兽药产品经营质量,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该工作在整个兽药经营管理中占重要作用。
6狠抓队伍建设,确保监管工作的高质高效
要理顺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制,整合畜牧兽医执法资源,实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形成上下协调,监督顺畅的执法体系。严格用人制度,优化人员结构,对一些法制观念淡薄、素质差、违章违规办案不履行职责等不合格人员坚决清除,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权威性。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真正建立一支业务熟练、政治过硬、廉洁高效、公正执法的高素质的兽药行政执法队伍,将兽药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7加大检查、暗访、巡查、打假力度
严厉打击和查处一切经销假冒伪劣兽药行为,切实维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根本,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应当不定期到各市场或各兽药批发市场进行严格的行政职责检查。特别是对流动兽药经营者更要严格要求检查,防止出售假冒伪劣兽药就跑的现象,尽量减少消费者的损失。规范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建立兽药销售跟踪服务信息和不良销售信息,为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提供依据。同时开展不定期的市场暗访调查,常年保持有力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不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防止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以净化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促进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广西宁明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何云华)
上一篇: 兽药的药物作用、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下一篇: 海南首笔罗非鱼养殖收入保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