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镇动监所举办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济人培训班
为加强动物经济人防疫监督管理,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降低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和《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的要求,法库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于8月11日召开辖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济人培训班。辖区2个乡镇15个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济人及本所工作人员和部分村防疫员共26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聘请的县所执法人员就“动物及动物产品经济人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动物防疫基础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强调了以下“九要”:一是运输之前要报检;二是外埠进入要备案;三是过检查站要签章;四是引入动物要隔离;五是运输车辆要消毒;六是病害动物要处理;七是发现疫情要报告;八是执法检查要配合;九是触犯刑律要追究。最后,动物及动物产品贩运人员还填写《动物贩运户备案登记表》,并签订了“动物经营运输防疫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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