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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邑县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发展现状
    对于一个刚开始搞大规模生猪养殖的地区而言,充分利用养殖合作社发展初期的养殖规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论是在引种、 销售、 饲料供应、 技术支持方面还是在生产管理、 疫病防控、 设备投资、资金周转方面, 合作社生产模式都能将以上问题简化、 优化, 最大限度的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收益。那么, 在生猪养殖产业起步较晚、 生产水平相对滞后的旬邑地区, 更好地发挥养殖专业合作社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几年, 随着旬邑 “生猪养殖大县” 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与深入。县域内陆续出现一些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通过调查统计, 我们发现: 在旬邑范围内, 成规模的生猪养殖合作社数量不多, 而具体参加合作社的养殖场、 养殖户数量有限, 大约只占到全县养殖场 (户 ) 数量的 65%左右。 从整体调查情况来看, 未参加合作社生产的养殖场 (户 ) , 大多是个体条件较差, 规模较小的一些中小养殖场 (户) 。而以实体形式存在的众多养殖合作社则或多或少不同程度的都存在一些问题, 加之各养殖场生产条件、 经营情况差异较大, 因此, 各个方面的发展都不甚理想。基于上述调查分析, 针对本地区合作社的发展概况及存在问题可以归纳为如下:
1.1生产效益概况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 运转正常的养殖合作社, 由于所有成员都能够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生产管理,从引种扩繁、 疫病防控、 病死猪只无害化处理、 育肥销售等各个生产环节, 都做的比较到位。因此, 对比经营不善的生猪养殖合作社,其经济收益大都能提高 10%以上。以仔猪成活率为例, 运转不正常的合作社其仔猪成活率最好时也只能达到 75%左右, 而好的合作社, 其完备的生产设施, 生产制度, 保障了仔猪的成活率一直能维持在 90%以上。很显然, 仔猪成活率的下降从根本上提高了部分养殖户的生产成本, 压缩了他们的经济收益。 那么出现亏损则不足为奇。
    再对比独自进行养殖生产的养猪场, 我们发现,由于各个方面的条件都比较落后, 所以, 单个养殖场其生产效益表现的更差。在市场行情平稳或者趋于颓势的阶段,这部分养殖户大多不能维持生产临界点, 亏损时有发生。一旦出现亏损, 对中小规模养殖户而言, 必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打击, 部分养殖户由于不能支撑, 会减少养殖数量或者直接停止养殖。 这也从一个方面佐证了,为什么生猪销售市场总是起伏动荡。
1.2合作社实体发展存在的问题
(1 ) 全县范围内, 养殖合作社数量较少, 发展质量不高, 参与合作社的养殖户数量有限, 普遍存在机构实际运转不正常、 不灵活的问题。
(2 ) 部分合作社则是空架子, 有名无实, 所属养殖场都是独自进行养殖生产, 缺乏统一的经营管理。
(3 ) 许多合作社经营者组织经验不足, 缺少行之有效的合作社运转手段与机制, 难以将各个成员的生产设施、 设备包括生产资料进行合理的调配与使用。
(4 ) 有部分合作社虽然成员能够凝成一股劲, 努力抓生产, 但由于资金、 技术缺乏, 生产设施设备老化或者陈旧等问题制约, 生产效益迟滞不前。一方面表现为经济效益不佳、 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扩大生产养殖规模余力不足。
(5 ) 许多中小养殖场、 养殖户负责人对合作社式生产模式缺少理解, 对参与、 发展合作社所带来的好处认识不足。 因此, 在全县范围内, 仍有超过 40%的中小养殖户仍然 “恪守” 独立发展的原则, 表现为: 一方面, 排斥参与合作社经营; 另一方面, 则是盲目、 愚昧的按照自己的理解与认识, 想当然的搞养殖生产。
(6 ) 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引导工作不扎实, 不到位。 在指导一些合作社建立起来之后, 未能及时了解其所存在的实际问题, 并加以解决。于是, 新建合作社在缺乏资金、 技术等问题无法妥善解决时, 就进入名存实亡阶段。


2、今后合作社发展思路浅析
    鉴于目前旬邑县生猪养殖产业正处于发展阶段,为了更好地配合旬邑的畜牧养殖业能够快速推进, 在不久的未来达到一个预想的结果。关于旬邑县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可以考虑如下发展思路:
(1 ) 继续发展建立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增加养殖合作社的实际数量。相关部门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 放松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所需各项资格审查的门槛,为合作社的成立创造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政府业务部门要牵好头, 做好新建猪场参与养殖合作社的宣传指导工作, 充分重视中小规模养殖户组织的养殖合作社。积极鼓励已有的未参加合作社的中小规模养殖场、 养殖户参加合作社。尽最大可能优化现有资源配置, 努力推进生猪养殖合作社进行产业化经营, 实现生产与市场的无缝对接, 从而提高养殖户的经济收益。
(2 ) 业务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 加大扶持力度,为合作社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条件。加大新技术、 新方法、 新品种、 新设施设备在养殖合作社生产中的推广与应用。并做好养殖从业者业务培训工作。
(3 ) 在政府与合作社之间建立可灵活操作的沟通渠道。 要建立可靠的市场监测预测工作信息平台,实时发布与养殖相关的市场信息的, 确保养殖场、 养殖合作社能根据市场波动变化合理的调整生产规模, 有效规避可能出现的潜在的市场风险。
(4 ) 推进所有合作社走标准化生产路线, 健全机构, 完善运作机制。 并进行合作社发展模式的调查研究,鼓励各养殖合作社积极探索适于各自发展的新的经营模式。 促进所有合作社进一步走向正规化、 规模化。
(5 ) 在鼓励养殖场参加合作社的同时, 要重视对合作社财务等实体内容的监督监管工作,确保所有入社成员正当利益不被非法侵害,生产积极性不受打击。
(6 ) 加大政府财政方面对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 对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明显的合作社可以在贷款、 政策补贴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 政府扶助养殖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发放要及时到位,监管工作不能松懈。
(7 ) 各种服务体系的建设要跟上, 包括配种、 防疫以及培训工作不能落后。各级畜牧工作单位对养殖合作社人员的培训要实现常态化,搞好合作社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重点是提高其工作素质及管理能力, 确保合作社各成员思想永远不落后。
(8 ) 大力支持发展龙头型合作社, 对生产规模较大、技术比较成熟的大型生猪养殖合作社要重点支持, 强化其产业带动作用, 使其能更好的发挥养殖辐射带动作用, 吸纳更多的人从事生猪养殖业。 为地区产业板块的加速形成助力。
(9 ) 强化经营监管工作,引导各养殖合作社合理、 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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