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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新增家庭农场60家

    自从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以来,各地都在加快推进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最近从贵港工商部门获悉,2014年1-4月,贵港市新增家庭农场60家,其中混合养殖、种植、加工类型的家庭农场42家,其它类型的家庭农场18家。目前,贵港市累计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751家,范围涵盖畜禽(猪、鸡、鸭、牛、羊、鸽等)、水产品(鱼、龟鳖等)、饲料、水果、蔬菜、水稻、花生、玉米、甘蔗、苗木、花木等多个品种的种养销售加工。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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