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东县深入贯彻畜禽污染防治条例
自去年11月国务院颁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后,安徽省肥东县畜牧、环保、水利等部门,立即行动起来,采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的基本特征、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条例》顺利实施,营造舆论氛围。
其次,分层、分类对畜牧、环保等部门的技术及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条例》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证。同时,利用新型农民养殖技术培训、环巢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动员会等机会,向畜禽规模养殖企业宣传《条例》内容和精神,使其明白“养殖者是污染防治责任主体”并自觉落实治污措施、实施标准化健康养殖。
此外,在对全县畜禽规模场治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研究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出台了《肥东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暂行办法》《肥东县清洁河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
上一篇: 安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考评组莅临阜南调研
下一篇: 辽宁锦州启动生猪健康养殖模式配套技术推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