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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农被列为国家兽药追溯试点企业

    2014年2——9月,农业部将计划开展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试点企业之一,将重点测试兽药生产、经营和监督执法等3个不同角色使用追溯系统情况,数据扫描设备、采集数据系统等硬件应用情况,进一步完善追溯系统,具体为:

    试点及测试内容

一、兽药生产企业

    (一)测试步骤

  1.生产企业注册,监管部门审核注册信息,分配企业用户及角色权限,并发放U-key。

  2.生产企业填报追溯兽药产品名称,监管部门审核申请,企业下载二维码文件,并印制二维码标签。

  3.生产企业采用数据扫描设备扫描二维码标签,采集二维码入库数据,通过追溯信息系统上传至中央数据库。

  4.生产企业销售出库时,用扫描设备扫描二维码标签,采集二维码出库数据,通过追溯信息系统上传至中央数据库。

  5.查询统计,跟踪兽药产品的追溯情况。

(二)测试内容

  数据扫描设备、采集数据系统、二维码标签、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生产企业用户)。

(三)所需设备与材料。二维码标签或打印机、二维码识读设备、U-key等其他测试所用设备。

二、兽药经营企业

(一)测试步骤

  1.经营企业注册用户,监管部门审核注册信息,分配经营企业及角色权限,并发放U-key。

  2.经营企业采用数据扫描设备扫描新进的兽药产品。

  3.采集扫描数据,通过追溯信息系统上传至中央数据库。

  4.兽药产品出售时,按同样操作扫描出售产品,数据上传至中央数据库。

(二)测试内容

  数据扫描设备、采集数据系统、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经营企业用户)。

(三)所需设备与材料

  二维码识读设备、U-key等其他测试所用设备。

三、兽药监督执法单位

(一)测试步骤

  1.注册用户,监管部门审核注册信息,分配执法用户及角色权限,并发放U-key。

  2.监管人员采用专用数据扫描设备随机抽检市场上的兽药产品。

  3.监管人员进入追溯信息系统上传抽检数据,并进行执法数据查询。

(二)测试内容

  数据扫描设备、采集数据系统、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执法单位用户)。

(三)所需设备与材料

  二维码识读设备(执法单位专用)、执法U-key等其他测试所用设备。


    时间进度安排

2014年2-3月,我部召开试点现场培训会,培训试点兽药生产企业;试点兽药生产企业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2014年4-6月,试点兽药生产企业生产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兽药产品,完成入库出库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

2014年7-8月,对试点兽药经营企业和监督执法单位开展追溯系统测试和试点工作。

2014年9月,总结试点工作,完善追溯系统。

    相关要求

  (一)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要按照试点及测试内容认真开展试点工作。

  (二)各试点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上线测试运行工作,并选取1-2人对应用系统进行功能测试,记录测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试点兽药生产企业选择1-3种兽药产品(两级以上包装)进行贴码、扫码等追溯业务流程操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印制二维码标签,保证二维码标签的正确识读率。

  (四)试点使用二维码标签的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不再粘贴防伪标签。

  追溯系统访问网址: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gov.cn)“国家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

  联系人:

  农业部兽医局:谷 红电话:010-59192829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李小平、郝毫刚电话:010-62103607,010-6210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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