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市发放省内首批《生猪养殖证》
11月19日下午,浙江平湖市林埭镇华丰村3组村民郑志华拿到了村干部送来的一张《生猪养殖证》,他是省内第一个拿到该证的人。这标志着平湖市成为浙江省首个推出生猪养殖准入制度的县级市。
据悉,领取《生猪养殖证》需要符合多个条件,比如签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承诺书,同意核定年度养殖量;按期如数缴纳畜禽废弃物收集处置有偿服务费;规模户完善配套治污设施,散户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套沼气池或三格式治污设备,对所有排污口进行全面封堵;对病死猪做好无害化处理,不销售死猪或随地抛弃;积极配合政府部门严格按照上级动物检疫要求进行检疫;自觉配合政府部门监管执法人员监督检查等。
林埭镇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陆爱民介绍,自从8月发动宣传以来,通过养殖户申请,农业部门审核,到目前该镇有70多户养殖户申请成功,是平湖首批发放《生猪养殖证》的对象。19日,村干部们带着这70多张《生猪养殖证》,走村串户,逐个上门发放。
平湖市农经局局长周玉根在讨论这一制度时曾说:“发放《生猪养殖证》是我们有效控制生猪养殖规模、维护生态环境的一个探索,以后可能还会更加完善。”
据介绍,继林埭镇之后,平湖其他各镇(街道)的《生猪养殖证》发放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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