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鑫农业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1月20日上午,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02会议室召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会上,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元芝,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金明先后宣读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12项议案,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提请参会股东审议。
审议结束后,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了表决票,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12项议案进行了表决。监票人依据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投票的全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宣读了监事意见。
见证会议的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宣布出席此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上,王泽董事长指出,顺鑫农业自成立以来,通过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上市公司的标准不断完善,促进公司高效运营,建立起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顺鑫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全体员工的拼搏努力,同时也离不开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希望广大投资者在关注公司发展的同时,多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坚定信心,继续创造良好业绩,给广大股东带来稳定、满意的投资回报,携手将顺鑫农业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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